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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千林山小学制度汇编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千林山小学制度汇编 | 发布日期:2019-06-17 】

学校管理篇4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千林山小学章程4

行政会议制度13

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13

升降国旗制度14

师德师风建设规定15

校务公开制度15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7

千林山小学工会章程18

行政值日制度20

教职工考勤制度22

教师着装规定23

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24

千林山小学办公室电脑使用制度24

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5

档案管理制度26

家长委员会章程27

班主任工作细则29

家访工作制度31

法律顾问制度33

千林山小学与社区联系制度33

学生校内申诉制度34

班级QQ群\微信群管理约定36

教师校内申诉制度37

教师问责制度、处分制度38

德育管理篇39

班主任例会制度39

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40

教室管理制度42

学生养成教育细则43

养成教育“十好五星”好公民活动方案47

日常管理检查评分细则52

班级养成教育评比细则55

学生奖惩制度56

值日教师岗位职责58

家长义工队管理办法60

教学管理篇62

教研组工作制度62

学籍管理规定62

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63

备课组工作制度64

集体备课操作指南65

上课常规67

听课、议课常规68

公开课常规68

作业布置与批改常规69

教学常规检查的相关规定70

考试工作常规70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相关规定72

关于教师因公、因私外出调课事宜的规定73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73

电脑室管理和使用制度74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75

图书室借阅制度75

图书室管理制度76

阅览室管理制度76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76

网管中心管理制度77

文印室管理制度78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78

仪器室管理制度79

实验室危险品、药品管理条例80

美术室管理制度80

舞蹈室管理制度81

音乐室管理制度81

器乐室管理制度81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82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82

安全管理篇84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84

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85

防溺水管理制度86

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8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89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90

保安岗位职责92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规定9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94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9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5

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97

信息发布审批制度100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制度102

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06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106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107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09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10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11

关于因特殊天气需要停课的相关工作预案111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112

总务管理篇113

千林山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3

财产管理制度117

对外协议、合同法律审查制度118

物资采购及报销制度121

关于教室空调使用与管理的规定123

水电管理制度123

食堂卫生制度124

餐厅管理制度125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25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26

粗加工管理制度127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8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29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29

食品留样制度130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31

学校管理篇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千林山小学章程

(2015年6月4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6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明确学校办学使命,推进依法办学,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千林山小学。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社区千林山居。

第四条学校隶属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为全民所有制的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履行办学职责。

第五条学校为全日制六年制公办小学,办学设计规模为24个教学班。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目标: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创建教师幸福发展的家园。

第七条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乡土情怀和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

第八条学校的“一训三风”:

(一)校训:修身、进业;

(二)校风:乐学、求真;

(三)教风:精、严、实;

(四)学风:勤、乐、活。

第九条校徽图案为圆形徽章,底色为绿色。校徽的外圈是学校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内圈中的“2011”是学校创办的年份。中间是一幅写意画,既是“千”“林”二个汉字的艺术表现,也是两名小学生手牵手快乐去上学的写意画。

 

第二章组织构架和运行机制

第十条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建立决策、执行与监督健全的学校治理结构。学校在党组织政治核心统领下,构建起以学校章程为依据,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校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三)对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五)尊重并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要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六)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副校长协助校长行使职权,分管学校事务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工完成党在学校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全面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行政会议是学校日常性工作的决策机构。行政会的会期,原则上每周一次,议事内容主要为部署阶段性工作及部门提出的议题。参加人员为中层以上的行政干部及党群组织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年级组长、科组长参会(行政扩大会)。

第十六条学校按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规定,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按上级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任职的规定,设置各部门领导的职数。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宣传、协调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

(二)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年级、班级、班主任管理等工作;

(三)教导处负责教学、科研、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等后勤工作;

(五)安全办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学校各代表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教职工群体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事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组建、行使职权并承担义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文化建设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制度;

(二)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方案、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岗位设置与职称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奖惩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制度或措施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建设性、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五)评议与考核学校领导干部及管理部门;

(六)选举工会主席,选聘校务委员会中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人士、教育专家代表。

第十八条校务委员会为学校行政工作的咨询议事机构。校务委员会由学校行政领导、党群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教育专家代表等人员所组成。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

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集中开会两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主要议程为: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就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重点审议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家长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组织。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以德育为首,以教书育人为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德、智、体、美诸方面并举,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开展教学活动。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使用国家审定或国家授权审定的教材实施教学,按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学用书,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校本课程特色。

学校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向学生征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学校加强德育的宣传、辐射教育,强化德育的育人功能,创设人人参与、践行育德的氛围,促进学生对高尚思想品德的追求。

第二十三条学校加强班级管理工作,以培育学生良好的习惯、健康的心理、自理自律的能力及合作交往的意识为宗旨,以相对独立的班规、班训为教育主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把常规管理与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讲求育德的实效,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

第二十四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以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为根本,承认差异,尊重个性,采用激励性方式评价学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注重少先队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培养学生自主、自立的实践能力。

第二十六条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和建立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备课、教学、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教学环节,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与学生学业的唯一标准,追求有效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七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以学生的生理、心理健康为本,以培养学生坚强的性格为主线,把心理、生理的教育与现代运动技能的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态度、习惯上为学生奠定追求终身健康的基础。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节。

第二十八条学校努力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密切与社区及共建单位的联系,把学校建成社区文化事业发展的中心。

第二十九条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家长开放日活动,向家长通报事关学校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们的支持与理解。

第三十条学校设立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加大教育科研的奖励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

第三十一条学校重视并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制定年度教科研和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构建以校本研修为主、多种培训模式有机结合的、融教研训为一体的教师科研与培训机制,加强科研培训过程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各种科研培训管理制度,健全各种教师业务档案。

第四章师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并报到注册为本校学生的,学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为其建立和维护学籍档案。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三十三条学生的权利

学生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的义务教育,平等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

(二)为发展个性获得公平的素质教育;

(三)按规定的条件参加校本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习;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教师的公正评价;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六)按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与社团活动;

(七)符合条件规定的学生,有权获得学校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业所设立的奖励和资助;

(八)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学校管理者、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学生的义务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善、诚信质朴、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遵守国家法规、《中小学生守则》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勤奋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业;

(四)珍视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设备设施;

(六)遵守学校章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学生上课、课间、考试、集会、安全、就餐、课外活动、爱护公物等日常管理制度,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与习惯。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学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保障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教职员工是学校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各类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教职员工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辅助人员组成。

第三十八条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九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按工作职责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实践,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享受国家与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六)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以及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七)对岗位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安排,履行教职工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国防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八)履行岗位职责规定的其它工作。

第四十一条学校每年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聘任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四十三条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教职员工提供必要的救助,并建立和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障机制和权益救助制度。

第四十四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是: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勇于实践、自我完善、不断进取,能带动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的专业化队伍。

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制度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制度,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经费预算、收支和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于财政核拨,各项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经费预算的编制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主持,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主管部门批复后应依法公开。

第四十八条学校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经费预算,分清资金渠道,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合法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

第四十九条学校的一切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学校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犯。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

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非法使用学校名称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学校应依法向侵权者提出立即停止侵权的要求,必要时可向侵权者索求赔偿。

第五十条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由总务部门负责。总务部门负责财产管理、登记造册、定期盘点、安排使用、维修、报损等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凡外借学校物品,须经总务处同意后方可借用。借用物品须按期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学校资产原则上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需报告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批准方可借出。

第五十一条学校接受社会单位、个人捐赠资金,将认真贯彻《深圳市学校(园)接受自愿捐赠的办法》精神,加强对接受资金和财物的报批、入账、登记等管理工作;捐赠者没有明确使用意向的,必须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第六章安全与健康

第五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任务,落实安全工作的各种应急预案与工作机制。

第五十四条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与能力。

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组织教师、学生定期体检,并根据健康促进标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保证学生在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噪声、饮用水等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十六条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预防季节性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是制订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修订:

(一)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

(二)学校发生撤并或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与治理结构等内容已不适应或滞后于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的。

修订本章程,须由校长办公会议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启动修订程序。修订过程须履行规定的程序,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代表表决通过,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会议。

第六十条本章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核准后开始实施。

行政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检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务,对相关工作进行分工、协调;研究和分析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确定工作分工;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和建设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行政会议通常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参加行政会议的人员为学校全体行政干部、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特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行政会议由校长或支部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务准备和记录。

五、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发言应言简意赅。

六、提倡畅所欲言,发扬民主,一切从有利工作和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

七、与会人员须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

八、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待来客或处理非紧急情况和工作,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制度。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学习时间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时,集中学习应在周工作安排中提前通知。

二、教职工大会由学校行政办公室主持,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作好记录。

三、办公室负责会务的准备和教职工出勤记录。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不中途离开会场。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得到批准而缺席的,按旷工处理。

五、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应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升降国旗制度

升降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一早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全校性重大活动时,举行升旗仪式。遇雨或恶劣天气,在教室里举行升旗仪式。

二、旗手和护旗手由学生代表轮流担任,经严格训练后,承担升降国旗任务。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列队整齐。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四、参加升旗仪式的教师应穿正装,学生要穿礼服。

五、升旗仪式程序及要求:

1、出旗。出旗时,旗手持旗在前,护旗手护卫在旗手之后, 齐步走向旗杆。参加者立正站立,行注目礼。

2、升旗。旗手升国旗时,奏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师生员工行注目礼。

3、唱国歌。唱国歌时,应声音宏亮、节奏准确、歌唱整齐。

4、国旗下讲话。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先进人物、特邀代表等作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

六、升降国旗,应按《国旗法》要求徐徐升降。升旗时,必须将旗升至杆顶;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七、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八、全体师生员工应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国旗法》和本制度,并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国旗知识,提高爱国主义自觉性。

九、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处。

师德师风建设规定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2、 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不管学生的家庭背景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等因素有何差异,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 一视同仁。

3、坚持正面教育, 不偏爱, 不歧视, 不简单粗暴, 不讽剌, 不挖苦, 不侮辱,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如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拉出教室外等) 。

4、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家长和访客。 客人来办公室应起立欢迎, 离开应送至办公室门口。语言亲和,行为得体。

5、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工作主动负责, 讲求实效, 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完成学校和年级组、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6、热爱学校、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 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 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 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7、同事之间相互尊重, 相互学习, 相互帮助,相互谅解 。 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8、办公室内勤卫生实行值日制, 值日教师负责打扫地面、墙面、顶面、门面和办公室卫生包干区, 清除垃圾, 以及督促他人的桌面、橱、柜内的物品按规定摆放。办公室窗户玻璃每月至少集体擦拭一次。

9、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

10、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不染彩发、不染指甲。男教师不留长发, 不蓄胡须。

11、校园内为禁烟区。不得在学校内任何场所抽烟。

12、 文明用餐,掌握好饭菜量, 保持餐厅整洁。

13、牢记《深圳市14条师德红线》,不踩师德红线。

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民主监督水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操作程序。

2、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特困生的困难资助;捐资助教款年度使用情况等。

3、学生管理制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资格、条件和结果。

4、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5、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校产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情况。

2、学校内部干部、骨干教师选拔程序、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公示。

3、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和预决算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4、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进修、调动和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教职工福利与工资奖金分配;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学校重大事项都应当经过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向全体行政公开。教职工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校重大事项应通过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学校还应通过校园网站、家长委员会会议、学生议事会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校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组织形式。

二、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创建一流学校而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通过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时,以符合法定人数以上同意为有效。

四、教代会代表约占全校在岗教职工的三分之一,代表应来自教师、职工、行政干部各个方面,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五、教代会代表均由各年级组和处(室)按实有人数的三分之一直接选举。凡本校享有公民权利的教职工(含代课教师和聘用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代会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的教职工补选。

六、教代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七、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由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八、教代会的议题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切实解决一些问题。

九、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

十、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3、讨论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分配方案、奖励办法等;

4、讨论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民主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6、其他应当交教代会讨论的事项。

十一、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的工作,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的正常活动提供条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十二、学校工会为教代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千林山小学工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千林山小学工会小组是中国教育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千林山小学工会小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工会在学校、企业中,支持行政依法管理权力,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第四条工会的工作原则和目标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为了教职工群众,一切依靠教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原则,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突出维护,积极开展以建设“教(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把工会建设成“教(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教(职)工之友”。

第五条工会的工作职责是: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⑵支持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③协助行政处理教职工的提案,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落实;⑷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人事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指导教职工与学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教职工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⑸组织教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基本功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⑹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⑺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落实有关福利与休养问题;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⑼协调处理师生因不服学校管理、教育而引发的纠纷,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⑽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⑾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办好工运事业。

第二章工会会员大会

第六条 千林山小学工会会员大会是本级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工会会员大会一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3年改选一次。

第七条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①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②讨论并决定XXX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③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④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⑤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八条会员大会会员的权利是:①参加会员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②有参加会员大会及机构,对工会委员会执行大会决议情况检查的权利;③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质询的权力;④有正当民主权力受工会组织保护,不受侵犯的权利;⑤参加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千林山小学工会小组隶属与龙岗区教育工会委员会。

千林山小学工会小组委员由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设小组长,组织、宣传、文体、委员。日常工作由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值日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特制订千林山小学行政值日制度。

一、值日时间:7:30——17:30。行政值日应及时到岗,如有特殊原因请假,请自行和别的行政对调,同时应与办公室做好相应交接工作。

二、值日职责

1、行政值日领导应佩戴标志,准时到岗,并负责组织、检查各值班岗位、处室、年级组到岗履职情况。

2、行政值日领导应在当天重要的教育教学时段如升旗仪式、早读、早操、中午写字课、放学等,现场巡视,检查督促相关工作。

3、行政值日领导每天上、下午正常上课时间要不定时巡课。检查教师到岗、请假、代课、课堂教学等情况,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4、行政值日应该经常巡视校园,检查校园卫生、停车、安全等情况。

5、行政值日协助值周老师处理当日学校日常事务,如遇突发性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进行恰当、及时的处理。

6、行政值日每天工作情况应详细记录,急待整改的事情应及时与有关处室沟通或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当日未尽事宜应做好工作交接。

7、 行政值日记录本应在第二天上午8点前转交给下一位值日领导。

四、行政值日轮流表

日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姓名

 

教职工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龙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深龙教[2012]36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此规定。

第二条 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不得因无课而不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规定应参加的学习或培训,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

第四条 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五条 教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第六条 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直接管理并检查记录本部门、年级组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月反馈一次考勤情况。

第二章 缺席、迟到、早退的处理

第七条 未请假而未参加下列集体活动的,按缺席处理:

(一)升旗仪式;

(二)教职工大会;

(三)班主任会议;

(四)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

(五)科组教研活动;

(六)规定应参加的学习或培训;

(七) 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

第八条 迟到、早退是指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上课、早读,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 属于无故缺席的,每次扣除当天本人绩效工资的50%;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天绩效工资的20%。当月缺席、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第三章 请假

第十条 教职工请假的具体负责部门是学校办公室。相关制度的制订、执行、解释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 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临时有事外出,且时间在三小时内,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需向级组长或部门领导请假,并在千林山之家QQ群告知,进出校门时,需到门卫室登记出入的时间。

第十二条 教职工请假半天的,需到办公室办理正式的请假手续,由办公室批准。请假者需告知级组长及相关和自己工作有关的人,自己安排好相关工作。如请假人不能安排好工作,办公室要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好请假人的工作。

第十三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报校长批准。请假者需告知级组长及相关和自己工作有关的人,自己安排好相关工作。如请假人不能安排好工作,办公室要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好请假人的工作。

第十四条 其它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病假、事假、哺乳假、探亲假的规定,及请假批准,请假程序、假期待遇、旷工的界定和处罚都按照《龙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深龙教[2012]36号文件)执行。

附:关于印发《龙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龙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深龙教[2012]36号文件)。

教师着装规定

简单大方的服饰,适当得体的礼仪,不仅有益于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更有益于我校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的树立和体现。现就我校教师着装规范如下:

1、教师在工作期间着装整洁、得体、大方。不佩戴夸张的耳环、项链、手链、戒指等饰品。

男士应着西装、中山装、夹克衫、衬衫等,不留长发,不理光头,不穿背心、短裤、不雅观的文化衫、拖鞋。

女士应着正装、衬衫、长裤、带短袖的裙子等。发型典雅不夸张,不染夸张颜色的头发,不戴夸张耳饰,不可浓妆艳抹,上班时间不穿吊带裙衫、超短裙、短裤装及露背装、低胸、背心和露脐装,不穿过透、开线、破损的服装,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指甲。不穿鞋拖和带响高跟鞋。

2、体育教师上课时间穿运动装,不穿皮鞋。

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各班主任应在每天8:20前、下午2:20前检查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并报校医室。

二、各科任教师在上课前要做好学生考勤的督促检查工作,发现有学生缺席要调查情况并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三、学生在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或现场)视为迟到;在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前离校视为早退;未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课视为旷课。

四、学生因病(事)不能到校上课或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或补假(补假须持家长开具的假条)手续作旷课论处;学生未经请假而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五、学生请假准假权限:三天以内请假,由班主任审批;三至五天以内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一周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请假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超假,必须凭证明按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请假学生假满后,须向班主任、教导处销假。请假批准后,班主任须把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请假单一式二份,学生销假后,班主任须把其中一份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另一份留底。

六、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的记录工作,学期结束时,须把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

七、正常教学时间,学生因病或事要离开学校,须到班主任处开放行条,家长签名,门卫方可放行。

八、学校对长期旷课的学生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入德育档案。

九、凡请假者,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千林山小学办公室电脑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电脑配备是为全校教学、教育、教研和行政管理服务的,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信手段,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和现代化高效管理,大力提高教育与教学质量。为了加强计算机的高效与安全使用,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年级组、处室负责人是分派到每个办公室的计算机的第一责任人,即对计算机的保管、安全、使用、日常管理负责,协助网络管理员管理好本部门计算机。

二、各办公室不允许私自改变计算机的各项配置,网络中心有义务为办公室的每一台计算机作维护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电脑下载、收听、收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音频、视频。

四、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或在BBS、留言版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攻击党和政府、扰乱社会秩序以及歪曲事实、恶意攻击他人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论等。

五、不要进入非法网站、不健康网站,不要下载非法、不健康内容;如因非法上网造成计算机中毒甚至计算机崩溃。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各个部件或调换计算机部件,一旦查出将作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并实施。

在计算机使用完毕后应注意断开所有与计算机相连的电源,同时作好防尘、防水的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区教育局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 学校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和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通过职能部门和专(兼)职计划生育干事具体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委员、校医等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可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第四条 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校长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工会主席任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领导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第六条 校医室是学校负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检查和师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人都必须自觉执行。

第八条 全体青年教职工都应晚婚晚育。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

第九条 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奖励、处罚、补助等有关规定。

第十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所有工作部门均应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凡是本学期的档案,原则上由各部门分块建档,每学期末统一汇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管理。

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必须明确专人分管本部门档案工作。如有人员调动,必须做好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员和各处、室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档案工作规定的业务,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档案工作,并做好归档记录。

四、学校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借,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才能借出档案室外,并于当天归还。

五、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成立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为了协调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及社区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建设和谐校园,特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家长委员会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督促学校依法办学的群众性组织。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

1.加强学校、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协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协助学校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4.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充当学校工作的参谋;公正的反映学生家长的合理性意见和正当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公正监督和评议,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有权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5.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五、家长委员会的运行机制

家委会工作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在会长和副会长的组织领导下,通过办实事来启动的,以办实事来带动家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其运行的大致过程是沟通——谋划、协调——督促——反馈。

六、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办法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家长经自荐,由班主任、各年级组推荐至学校,学校研究后确定。

2.学校家委会分设班级家委会、年级家委会、校级家委会。

班级家委会:各班5名,家委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及委员两名;

年级家委会:由年级内各班推荐两名家委会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及委员若干名;

校级家长委员:由各年级组推荐(原则上一个班级一名),学校研究后确定校级家委会会长1名、副会长2名及委员若干名;

家委会成员由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德育处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3.家长委员会每一年为一届,根据情况每年可进行一次补选;原则上以自己的子女在校学习期限自然更换。

4.家长委员会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考虑进行调整;

七、家委员成员任职条件:

1.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有一定的公益服务的热情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参与活动的时间;

3.善于调动家长积极性;

4.能着眼大局,以开放的心态、公平公正的态度,关心公益和集体的事情。乐于为集体服务,不谋私利;

八、家委员会会议

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若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会议,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班主任工作细则

一日常规

1、班主任要在每天早7:30到班检查班级门窗是否打开,在早7:50,午1:50前到班,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组织学生整理班务,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和各种常规习惯。

2、发现学生未经请假而未到校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学生准假权限: 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的请假,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如班级出现传染病的征兆,班主任要及时向校医务室报告,并和学校一起采取相应措施。

3、指导早到的学生进入学习状态;配合早读、写字老师,组织好学生有序的进行学习活动。

4、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与学生一起做广播操。集队时,要求学生做到快、静、齐,做操时精神饱满,动作准确。

5、了解学生课间休息的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间活动。重视对学生进行课间安全教育,常到教室巡视查看班级情况,以防突发事故发生;常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了解班级动态,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6、安排、指导值日生做好每日的班级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做到每节课后及时擦黑板,学生桌椅、抽屉及教室地面保持干净整洁,教室卫生工具按学校安排统一整齐摆放,各班要配备安全员,在学生离开教室时,安全员负责及时关闭电教设备,如发现有影响学生安全或影响第二天教学的情况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7、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外出闲逛、游玩、不打游戏机、不进网吧和其它营业性场所,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8、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做好与任课教师沟通协调工作。了解班级各学科上课纪律、学习和作业情况,协商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控制作业总量。

一周常规

1、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2、认真上好每周一次的班(队)课。指导学生按计划开展班队活动以及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3、围绕学生学习、思想、纪律、卫生等工作进行评析反思,表扬先进,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好下周教育目标。

4、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个别教育可通过活动、座谈、家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月常规

1、每月末回顾总结班级工作的长处和不足,并根据学期计划和本班本月出现的问题确定下月班级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学生个体教育的重点对象,同时根据各学段特点,做好对困难学生的分析转化工作,逐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贯彻落实。

2、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队)委会议,做到有议题、有决定、有记录。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非学生干部议事会,了解班干部工作实效。

4、根据学校每月德育主题安排,指导学生出好班级宣传栏。

5、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或上门随访若干名家长并做好记录,了解学生在家和校外表现情况,与家长携手开展教育工作。

6、参加每两周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就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学期常规

1、学期初

(1)、做好学生报到、注册、插班生接收等工作,并统计班级人数上报教导处,建立班级通讯录。

(2)、做好班级卫生、书本发放、学生座位编排等事宜。组建、改选班委,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搞好团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3)、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生活和社会实践情况,利用班队活动课给予总结、表彰。

(4)、根据学校学期工作要求、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班特点的班主任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学生(包括学生干部及双困生)情况分析,学期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班级建设研究课题,设计本学期班会内容(每月至少举行两次主题班会,一学期争取开一次班会课公开课),每次班会课应有书面记载。

(5)、做好班级环境布置工作,落实班级文化建设,体现班级特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6)、对本班学生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生活状况、家庭环境、学习基础、身心健康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班实际与学生一起制定班规。

(7)、做好学期初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常规习惯训练,对班级出操、听讲、读写等习惯进行回顾训练。

(8)、抓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校规、校情教育,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9)、构筑家校合作平台,组建家长委员会。

2、学期中

(1)、做好期中考试动员,考后根据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期中小结。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会。做到会前精心构思,会中精心操作,会后认真反思,并及时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学校。班主任必须协调好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教育,使学校和家庭对学生的教育形成合力。

(3)、关注本班后进生的帮教工作,及时、规范地填写《后进生跟踪记载》,定期辅导和转化,做好学生个别教育。

3、学期末

(1)、做好期末考试动员和期末复习、考试等工作,组织好各项评比活动。做好期末总结,按照学校要求,对各类学生进行期末表彰。

(2)、按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填好学籍卡、家庭报告手册。

(3)、做好学生寒暑假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的指导工作。对学生进行假期法制安全教育。

(4)、清点本班的财产,并与相关处室做好交接工作。

家访工作制度

一、家访形式及家访量化指标:

1、家访形式:以登门走访为主,可结合电话、面访(比如邀、约家长面谈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进行。

2、班主任在一学年内要对本班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一学年家访人数应接近于一个班的班级人数。

每月具体家访量化指标举例说明如下:如班级人数为48人,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访24人,每学期为四个月,每月每位教师平均必访6个学生,即登门走访2人、电话访问2人、面访2人为准,家访人数在此基础上只可以多不可以少。

二、家访内容

1、宣讲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班级的的规章制度。

2、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的表现及思想发展动态,探讨促进学生发展的方法、途径,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立足学生实际,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

3、收集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合理建议。

4、联络教师、学生、家长的感情,协调学生和家长之间的关系。

三、家访要求

1、家访要做到:大事、急事必访,后进生必访的原则。

2、注意方法:家访要客观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忌“一好百好、一差全差”的评价方法,提出学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也能找出其闪光点,反对告状式家访。引导家长不用粗暴、简单的方法教育子女。家访时尽可能让学生在场参与。

3、做好家访前后工作:家访前目的要明确,可与科任教师探讨,将需要与家长和学生交流的问题整理清楚。家访后,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变化,收集各类反馈信息,以便调整教育方法。

4、做好家访材料的整理。要及时填写“教师家访登记表”,做好家访工作总结。

四、检查与表彰

1、“家访工作”是教师德育工作量化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师的家访工作将作为学校对该教师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绩效奖金、等级评估等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通过电话向家长了解教师的家访情况,实行每月德育处检查、校长抽查相结合,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

2、对开展较好的班级将给予表彰并推广其经验做交流。

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

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法律服务

第五条

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

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千林山小学与社区联系制度

为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构建学校、社区整体教育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一、邀请有关社区人士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相关教育活动。

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根据需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

三、加强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建立学生学工、学法、敬老、助困等活动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操行。

四、学校或班级要将社区教育活动列入德育工作计划,每学期各班级社区活动应不少于一次。

五、学校要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作贡献。

六、实行“校庆开放日”制度,并邀请社区人士走进校园,了解学校工作。

七、每学期在教师中开展“进社区”调查走访活动,听取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八、学校、社区要确定联系人,定期互通信息,交流情况,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社区协同教育的有效实施。

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以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社区居民的安全为原则,学校和社区就资源开放的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

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个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学生申诉的范围

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的申诉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部、德育处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理、处分决定不服的。

(2)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有关个人或集体的奖励决定,认为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违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导致身心伤害的。

(4)学生认为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例如,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强迫其购买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学生有权申诉。

(6)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例如,强行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体育比赛获得的个人奖品等收归学校或教师所有,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7)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例如,擅自停开国家规定的课程,无正当理由不准学生上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等,学生有权申诉。

(8)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的评价不公正,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9)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三、学生的申诉程序

学生的申诉程序与教师申诉程序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学生的特定身份和所处的地位,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勇气提出申诉,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学校应尽可能简化学生的申诉程序,并认真处理申诉的案件。

(1)申诉应当允许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申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申诉受理人员可以是学校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管理人员。申诉受理人负责向申诉学生说明申诉程序,并帮助学生完成申诉。

(3)就“学生申诉的范围”中 1、2、4、8项内容提出申诉的,申诉人可以通过申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年级部提出申诉。

(4)就“学生申诉的范围”中 3、5、6、7项内容提出申诉的,申诉人可以通过申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德育处提出申诉。

(5)对学校年级部、德育处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申诉人可通过申诉受理人向学校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复议。

(6)申诉受理人判定申诉事项为较大申诉事项或申诉事项需年级部、德育处回避的,申诉受理人可引导申诉人直接向学校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7)学校对学生申诉的受理应认真对待,不可采取应付的态度,更不能阻碍、压制甚至剥夺学生的申诉权利。接到学生申诉,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8)对学生申诉的处理要合法、公正、合理、权责统一,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诉人或申诉监护人。

三、学生申诉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申诉必须言之有据,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

(2)学生与老师进行商讨的过程中必须谦虚礼貌,不可无理取闹,更不允许对老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3)当受理申诉领导小组做出最后裁定后,学生应接受该裁定结果。

(4)申诉学生保有其他法律权利。

班级QQ群\微信群管理约定

为便于家校沟通,拓宽家校沟通渠道,学校要求各班建立班级QQ群\微信群,为让各班级群真正对家校沟通起到桥梁、促进作用,特作如下约定:

1、班级群各班主任为群主,实行群主(班主任)负责制,群主要把关,不得加陌生人进群。每个班级的群成员均为该班学生家长和科任老师,如果孩子转学则家长不再是群成员。

2、凡加入群的家长为便于沟通,请更改群名片,统一格式为:学生姓名+妈妈或学生姓名+爸爸。

3、建立群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便捷的家校联系方式。全体家长要共同珍惜交流平台。班级群的群功能只有两项:一是班主任发布诸如作息时间临时变更、重大事项公告、需家长配合的教育教学事项等;二是学科教师提醒家长配合的作业布置等。

4、因本群的功能狭窄,各位群成员不得发表如下内容:社会热点问题及讨论;教育热点问题及讨论;股市行情;各类广告等。学校欢迎家长对学校工作、班级工作提出建议,但家长最好通过直接联系学校领导、老师或二人私聊的方式,不可使用群聊功能在群里发布负面信息和发泄情绪。对违反约定的成员,经群主劝说无效,群主有权将该家长请出班级的群。

5、有关班级的通知或各项活动将由老师统一发布,请群成员及时阅读。阅读后请及时留言告知老师。

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为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特制定千林山小学教师申诉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校申诉制度的特点

千林山小学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和教师法赋予公民规定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制定的申诉制度。此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

(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

(3)以法定书面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

我校教师申诉受理部门为德育处,德育处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德育处受理的申诉要求,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如果德育处在接到申诉书后,不能做出决定的,要提交行政会议,由行政会议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在30日之内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教师问责制度、处分制度

为进一步构建学校教职工监督体系,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减少过错,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问责、处分制度。

一、本制度适合于所有教职员工。

二、本制度针对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失职、失误或其它过失而采取的问责和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学校教师工作群中或全体教师会上通报批评,并报学校德育处备案。

1、上课铃声停仍未进教室的老师;未经请假说明,各种会议、活动迟到三分钟以上者;

2、没有备课,无教案上课者;

3、未经教务处允许,也未在群里报备,擅自调课或找人代课者;

4、上课接打手机者。

5、根据学校要求应该布置作业的科目、年级,每周没有相应的作业次数或作业批改不认真者;

6、不按时交有关表册、论文、稿件者;

7、穿着不符合学校着装要求,经提醒不改而进教室上课者;

8、办公室值日卫生不打扫,下班后没有关电脑、电灯、饮水机等设备设施的责任人。

9、教师在上班时间打游戏、上娱乐网站或上班时间未履行学校规定请假手续私自离校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校内通报批评,并在当月绩效工资中扣罚100元,并报学校备案。

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正当合理的工作安排;

2、教师工作日期间喝酒,严重影响到工作;

3、因教师个人责任造成空堂的教学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殴打、不合常情地大量罚抄作业等),被学生举报,经调查属实,且情节较为严重。

5、法定长假前,未按学校要求关好水、电、门窗等安全工作要求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给予书面检查、扣除200元以上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低聘或缓聘岗位职称、行政处分等处罚,并记入当年师德师风考核档案。

1、违反上述(一)、( 二)条后,在同一学年内,相同错误又犯一次以上的;

2、严重体罚学生,导致家长来校投诉,情节严重;

3、在同事间打架、骂人,拔弄是非,影响恶劣;

4、接受或向家长索取钱财,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行政会依照相关政策文件,认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实行问责制度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问责原则:问责要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此制度由德育处负责具体落实实施。

德育管理篇

班主任例会制度

班主任工作例会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内容、加强班级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班主任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学校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特制定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安排

1 、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周一第四节课。

2、会议主持:德育处或相关科室负责人。

3、参加对象:校领导、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全体班主任、相关教师

二、例会内容

1、学习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创造条件通过外请内荐,为班主任作工作指导。加强班主任之间,班主任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探讨工作经验与方法。

3、总结前阶段班级常规管理及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

4、布置后阶段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5、听取班主任对学校德育(或其他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对突发和意外事件进行紧急磋商,提出解决办法。

7、对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8、对育人、管理有方的班主任表彰。

三、例会要求

1、全体班主任必须准时参加。有事须提前请假,事后应及时领会会议的精神。

2、班主任要认真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的出勤情况与班主任月考核挂钩。

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对班级工作的考核,引导德育工作方向,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效率性、创造性,使班主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系列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实施方案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德育处组织,少先队、安全办配合,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总评一次。

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一部分:班级工作实绩(定量)

第二部分:班主任常规工作(定性)

第三部分:班主任工作作风(定性)

月考核重点依据量化考查项目实行定量考评,适当参考定性考查项目;学期总评重点考查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总体效果,为增加考评的公正性,班级工作实绩占50%+班主任常规工作占25%+班主任工作作风25%,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班级工作实绩

此部分采取定量考评,主要内容为班级日常检查:由德育处、少先队负责评定。检查内容为学生每日的仪容仪表、课室、包干区卫生及安全等情况,每月每班基础分为100分,每月末统计出总分具体量化评分细则见《千林山小学学生日常管理细则》,检查人员为每日的值日行政、值日教师、值日学生。

第二部分 班主任常规工作

1、计划: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具体可行。

2、班规:围绕班级管理目标,制定量化细则,奖惩分明。

3、总结:既有经验总结,又有理性提高,同时指出不足之处和努力方向。

4、班会(团队会):每星期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召开班会(或主题班会)一次,要求有详细教案,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同学参与好,教育性强。每学期召开班级科任老师会议一次,有会议记录。

5、后进生转化:要求建立后进生档案,制定后进生帮教措施,每月有实施情况汇报,学期末有帮教效果总结。

6、谈心:要求与学生个别交流,有记录,每学期完成班级人数的100%。

7、家访:每学期有计划地完成电话访100%,见面访50%,有记录。

6、论文:要求每个学年完成一篇班主任工作论文。观点务实、新颖,具建设性。

8、操行评定:要求依据《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客观公正评定,及时送审。

第三部分 班主任工作作风

1、出勤:准时出席德育处、大队部、安全办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没有无故缺勤现象;学校开展的各项班级活动(含集会)都到场;按德育处和大队部的安排,准时召开主题班会。

2、处理突发事件:主动认真快速处理班级违纪事件,特殊情况、重特大情况及时上报。

3、完成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及各种表格的填写(或督促班级学生完成),处理班级重大事务能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

4、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教育艺术,无实质性学生投诉。

5、调查问卷:视学生评价情况。

二、三部分的定性考评由德育处结合学校行政建议分别给出A、B、C等级。其中A等级定性评价为“优秀”90分-100分、B等级定性评价为“良好”80分-89分、C等级定性评价为“一般”60-79分。

三、统计与奖励原则

1、班主任学期工作成绩统计方法:班级工作实绩占50%+班主任常规工作占25%+班主任工作作风25%

2、班主任工作奖励办法:由德育处将班主任学期工作统计情况提交行政会议讨论,评比出优秀班主任,原则上街道、区和市的评比不重复评奖。

说明:此考核方案具体解释权归德育处。

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是学校师生学习的主要场所,班主任是教室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要求教室要整洁、大方、优雅。

2、保持教室公物摆放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各班的清扫工具使用完毕后,要按固定位置排列整齐,不可随意放置;班级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轮值等六表应按要求贴好;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3、保持教室、电教平台干净无尘。做好室内外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无痰迹,教室窗户、门的清洁范围以学生身高能摸到高度为准,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每节课后,值日生应把黑板、电教平台擦干净,对教室卫生进行保洁。教室内电教设备应由学生干部专人管理,其他学生不得随意使用或移动。

4、爱护公物,不得在桌椅上、墙面上、地板上等处乱刻乱画;保护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损坏者应予赔偿。发现门窗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5、节约用电。课间操期间、去功能室上课、放学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多媒体、电灯、风扇,关好门窗等。

6、营造学习氛围,各班主任可根据学校的安排,按时更新、布置班级文化宣传栏。

7、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必须保证空气流通、清新,每天早晨、中午早来的学生要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8、德育处、少先队将每日检查,并做好情况记录,作为评定“文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的参考,对爱护和保管工作做得好的班集体进行表扬。

学生养成教育细则

一、上学前规范:

1、每天上学前要仪表整洁,穿好校服(不穿背心、拖鞋)、少先队员佩戴好红领巾,整理好书包,带齐学习用品,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和零食进校。

2、每天按时到校,不早到、不迟到、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早晨八点前,下午到校时间为下午二点前。

3、讲究文明礼貌。进出家门要主动和家里的长辈打招呼。进出学校要主动和老师打招呼。

4、自己前来上学的同学,不在途中逗留、追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学途中安全。

5、进校后不追逐打闹,马上进教室。值日生到校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主动打扫室内外卫生。其他同学到校后应自觉进教室温习功课。进校后不得随便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学校必须得到老师允许并开具放行条才可以出校门。

二、上课规范:

1、上课预备:上课前,早准备,学习品,摆整齐

(1)上课第一次预备铃响后应迅速且安静地进入教室,准备好所有当节课需要的学习用具,摆放在桌子的右上角。老师没进教室之前,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等候老师。

(2)如果下一节要离开教室到其他地方上课,上课前要在教室安静地等老师来带队,班级安全管理员在同学们离开教室时要负责关闭多媒体设备、门窗、日光灯、风扇等。

(3)上课铃响后老师走上讲台,教师示意“上课”,值日班长喊“起立”;老师问候:“同学们好!”同学们说“老师好!”教师再说:“请坐!”学生即坐下。因故迟到的同学,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过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2、课中规范

(1)读写姿势:

A、上课听讲时腰要挺直,两脚并拢、平放在前面。

B、写字、翻书用右手。

C、读书时双手把书拿住,放到离眼睛1尺远的正前方,书本重心可以接触桌面。读书不忘:眼离书本一尺,身离书桌一拳

D、写字握笔时,把拇指和食指放在离笔尖一寸的位置上,中指抵在下面,笔杆靠在食指的大关节处,写字不忘“三个一:一尺一寸一拳头”。并保持“头正、身直、足平、臂开”

(2)听课要求

A、上课坐端正,不前伏后仰,不左顾右盼。双手自然叠放于桌子上坐端正,注意力和眼神跟随着老师。

B、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做到心到、口到、手到、眼到,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听从老师指导、劝告、批评,不起哄,积极回答问题,不扰乱课堂纪律。

C、自习课要保持安静,认真学习,不得讲闲话,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离开座位和教室,做到老师在和不在都一样;老师不在时,服从班干部的安排,积极配合班干部的工作。

(3) 回答问题规范

A、举手回答问题要用右手,用右手的臂肘抵课桌,右手举起,五指并拢,手放下时不发出声响。

B、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动作要迅速,脚要站直,腰要挺直,桌椅不发出响声。回答问题时 声音要响亮、清晰,使用普通话。

C、如对同学答案有异议,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 可提出个人见解。

D、经老师允许坐下动作要迅速,桌椅不发出响声,马上坐端正。

(4)、作业规范:

每位同学都应按老师要求独立完成作业。作业如遇疑难,应请教老师或家长,弄懂后再做,有了错误应及时订正。不得抄袭他人作业。作业书写要工整,卷面整洁。

三、课间规范:

1、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值日,班长大声说“起立”,教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们齐说“谢谢老师、老师再见!”。

2、认真做好下一节课前准备,并按规定位置,放好学习用品。值日生应把黑板擦干净,把桌凳摆整齐,同时进行课间卫生保洁。

3、课间养成文明休息的好习惯,在规定的活动区域进行课间放松活动。不做危险性游戏,严禁攀爬楼梯扶手和门窗。不允许在教室、走廊、楼道上奔跑嬉闹、大声喊叫、哄笑。课间不随意进入他人教室。上下楼梯脚步要轻,靠右行。

4、课间遇见学校来宾要有礼貌,主动问候。做到不围观,不尾随,回答来宾询问用普通话。

5、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后,由科任老师和体育委员带队,安静、有序地走出校园,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在路边玩耍。

四、两操规范:

1、广播操规范:

A、出操时应马上在楼道先站好队,排队做到快、静、齐,听从指挥,出操时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推推攘攘。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跟着节奏(重拍左脚,轻拍右脚)精神饱满地踏步入场。

B、做操时保持队列整齐,按照音乐节奏,动作规范优美。

2、眼保健操:

A、课前要提前将两手洗干净,眼保健操音乐响起,马上闭上眼睛准备做操。

B、做眼保健操时双眼要闭上,每节结束后不许睁开眼睛,准备下一节,直到音乐停止之后才能睁开眼睛。做眼保健操要求听清口令,动作要规范,力量要轻柔,穴位要找准,

五、升国旗规范

1、周一早7:45,(如果下雨8:00在教室进行),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排队做到快、静、齐,并按制定路线精神饱满的走到制定位置。

2、升旗时要穿礼服,礼服外套的拉链或扣子要拉起和系好,戴好红领巾,面向旗杆方向立正,不得交谈、走动或做其他动作。

3、升国旗奏国歌时,面对国旗行队礼,行队礼做到:右手的五指并拢,体前上举,高过头顶,掌心向左,手指斜上。眼睛要一直注视着国旗升至杆顶,心理要想着:我是祖国的一份子,我爱祖国,我要为祖国的强大做自己的贡献。

4、唱国歌时要立正,目视前方,神态庄重,歌词正确、音调准确、声音洪亮。

六、放学规范

1、收拾好书包,清理好学习用具,整理抽屉清洁卫生。

2、值日生要做好值日工作,打扫卫生,摆好桌椅,整理好清洁工具,关好电源、门窗。

3、放学时要按两路纵队迅速在教室门口走廊排好队,由体育委员带队依次出校门;放学后未经允许不在学校逗留或活动。见到接送的家长后与教师打好招呼方可离开;回家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途中逗留、追打;严禁未经家长同意私自窜门。

4、放学回家,要尊敬长辈,文明礼貌。

七、晚上在家规范:

1、 回家后周一至周四要少看、不看电视,独立认真地完成家庭作业。认真复习并作好课前预习。

2、做力所能及的家务,自己的事自己做,当父母的好帮手。

3、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八、其他规范:

1、爱护公物,不乱涂乱画,不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不摘花草,不踩草地。

2、注意仪表,周一穿着礼服,周二---周五穿着运动校服,严禁私自更改校服及裤脚。鞋子以轻便、舒适便于运动的鞋为主,不得穿拖鞋入校园。

3、学生不得烫发、染发,不化妆,不剪怪头发和光头。男生发式标准:前不遮眼,侧不掩耳,后不及衣领;女生发式标准:前不过眉,长发后不披肩。

4、学生不可以带贵重物品、危险品入校,比如:手机、MP3、相机、鞭炮、小刀(利器)等。

养成教育“十好五星”好公民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宗旨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儿童时期是培养良好习惯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注重各种习惯的培养,将会为孩子人生幸福打下坚实的基础。

习惯养成教育也是学校德育工作中最“实”的部分,它是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将通过扎实细致 、持之以恒的“好习惯我知道——好习惯我养成——好习惯伴我行”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行为习惯、个性品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营造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乐园,为学生终身健康、快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内容及目标:

我们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学校常规教育、重大节假日及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我们提出包含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方面的十项内容要求,简称“十好”,具体评定内容及标准如下:

序号

种 类

评价目标细化要求

1

文明礼貌

1、见到家长、老师、长辈能主动问好,少先队员要行队礼;

2、常用礼貌用语:“你好”、“谢谢”、“对不起”,不说粗口;

3、接受奖品、锦旗、礼物时起立并用双手接;

4、不在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追打;

5、参加升降国旗,要严肃、庄重,能大声唱国歌;

6、根据学校要求穿好校服,戴好红领巾,衣着整洁。

7、爱护课桌凳,不乱刻乱画。

2

诚实守信

1、不弄虚作假,“不揽功诿过”、不说谎话,说了就要努力做到。

2、借了别人的东西要按期归还;

3

团结守纪

1、团结同学,不骂人,不打架,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

2、在班集体中多为他人着想,关心他人,善于与人合作,乐意为集体做好事;

3、课间不追逐、打闹,文明休息;

4、上课铃声响起能及时进教室听从值日班长的安排做好课前准备;

5、能整齐排列路队(放学路队、上体育课路队、去功能室上课路队、做操、升旗路队);

4

作业认真

1、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书面及口头作业,有质有量。

2、书写工整,簿面整洁,卷面洁净。

3、学会自查,及时订正作业错误。

5

书写规范

1、书写姿势端正,做到头正、身直、足平、臂开。会正确执笔,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头,执笔处离笔尖一寸。

2、书写端正大方,文字和符号都规范,字迹美观。

3、书写页面保持洁净,不乱用涂改液和修正纸。

6

课外阅读

1、乐于读书,愿意和书交朋友,不断提高阅读量量。

2、中高年级有写读书笔记的良好习惯,注重知识的积累与运用。

3、爱护书籍,不在公用书籍上乱写乱画。

4、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浏览不健康网站。

7

热爱劳动

1、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劳动;

2、能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3、随时主动对校园、教室进行保洁,捡拾垃圾。

4、在家能主动帮家里做家务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8

注重环保

1、积极学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2、平时注意节约水电,随时关紧水龙头;上体育课、做操、放学能随手关好教室的灯及多媒体; 。

3、爱护绿化,不践踏草坪,保护环境,爱护鸟类,不捉小动物来玩。

9

才艺拓展

1、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艺术、体育、科技、文娱团体活动,多才多艺,有才艺特长。

2、能加强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的修养。

10

安全卫生

1、进入校门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互相谦让。

2、课间不做危险游戏,不在楼道、大厅内追跑打闹。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进入各专用教室或其他处室;

4、不带危险物品进校园。

5、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

6、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7、不买不健康食品吃,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教室、校园整洁。

三、“十好五星”好公民每学期活动开展的时间表、责任部门及活动方式菜单推荐:

“十好五星”好公民评选活动,是以活动促养成,以评比促养成,活动方法可以灵活多变,具体安排和活动推荐如下:

序号

评价种类

开展月份

负责落实部门

活动方式推荐

1

文明礼貌

9

德育处 大队部

1、好习惯童谣、口号、弟子规的诵读;

2、好习惯征文(高年级)、好习惯感言(中、低年级);

3、学生寻找好习惯名人故事,并编印成册(名人典范作用);

4、好习惯手抄报;

5、好习惯辩论赛;

6、好习惯故事分享会;

7、好习惯作业展;

8、每天中午全校性的练字;

9、好习惯经验交流会;

10、好习惯记录卡(或日记);

11、读书节、朗诵会;

12、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课、板报、橱窗的展示;

13、好习惯家长寄语、感言、经验交流;

14、好习惯大队部日常检查、引导

15、相关部门结合学校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及校内外的文娱活动相机开展

……

2

诚实守信

10

德育处 大队部

3

课外阅读

11

教导处

4

才艺拓展

12

教导处

5

书写规范

1

教导处

6

安全卫生

3

安全办

7

团结守纪

4

德育处 大队部

8

热爱劳动

5

德育处 大队部

9

注重环保

6

教导处

10

作业认真

7

教导处

四、习惯教育的方法

1、宣传发动,发挥环境教育的功效。

利用国旗下讲话、“千林之声”广播站、板报、教室内外宣传橱窗(每月10日前)、班队会以及朗朗上口的童谣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学生明白从小养成好习惯的重要性,使每个同学都做到“好习惯我知道”

2、注重体验,强化训练。

活动是载体,是动力,德育处、教导处、安全办、大队部、每个主题都要有针对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分阶段实施“十好五星”活动的开展,做到月月有重点,月月有要求,并将学生一日常规管理融入习惯教育的培养,训练过程中要突出重要的四个字:严格、反复,要翻来覆去地训练。使学生做到“好习惯我养成”。

3、评比展示,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用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养成教育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以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每月班主任对学生养成教育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并在教室表彰栏及校园橱窗展示。激励学生做到好习惯伴我行”

五、“十好五星好少年”的评价及表彰形式:

学生习惯教育的评价,是班主任每月通过班级学生评议、科任推荐以及学生具体的实际表现评定:“三星习惯好公民”、“四星习惯好公民”、“五星习惯好公民”,简称“五星”,具体评价名额及展示方式如下:

表一:评价名额及评价形式:

序号

获奖类别

评定名额

评价展示形式

1

三星习惯好公民

班级人数

40%以内

1、班内后墙展示“三星习惯好公民”、“四星习惯好公民”、“五星习惯好公民”;

2、各班“五星习惯好公民”推荐到学校大队部,学校每月在校外橱窗展示;

2

四星习惯好公民

班级人数

30%以内

3

五星习惯好公民

班级人数

10%以内

表二:班级后墙评价表

评价内容

  评定星级

  学生姓名

文明礼貌习惯之星

诚实守信习惯之星

课外阅读习惯之星

才艺拓展习惯之星

书写规范习惯之星

安全卫生习惯之星

注重环保习惯之星

团结守纪习惯之星

热爱劳动习惯之星

作业认真

习惯之星

张**

李**

陈**

六、“十好五星”活动的主要特色及要求:

1、“月月有计划,月月有重点,月月有总结”

每学期初,各部门:德育处、教导处、安全办、大队部要针对相关养成教育,提前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进行评选,各部门分工不分家,共同做好学生的习惯教育;要做到月月有计划,月月有重点,月月有总结

2、“整体推进,分步落实,务求实效”

整体推是指“十好五星”活动全校一盘棋,每个时间段每个年级、班级重点推进的主题是一致的,但在活动的要求上低、中、高年级可以以不同指标进行。整体推进,每月不仅关注某一个方面的内容教育,其它方面的习惯养成也要关注。

分步落实,对应“月月有重点”,经过宣传发动,检查评比,表彰总结,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十大好习惯逐条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不虚浮,不断总结改进。

班主任和科任要做好双向沟通,及时反馈,形成合力,形成养成教育齐抓共管局面。

3、“抓反复,反复抓”

养成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每个学期一个巡回,反反复复,常抓不懈。

4、激励先进,树典型:活动结束后,对在活动中的涌现的“五星好公民”报大队部,由大队部按月统一在校内外橱窗展示。

5、以学校为主,建立学校、社区、家庭联运的机制。

每次活动要利用各种平台,多宣传,让家长、社区配合学校一同关注学生习惯教育,形成家校合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让习惯教育无死角。

日常管理检查评分细则

各中队每日常规管理得分= 常规管理检查评分+班级后墙、外墙走廊文化设计(后墙绒布和外墙走廊文化分别按+3、+2、0三个档次)。按班级数的60%进行评比。

一、礼仪(10分):

学校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能遵守礼仪规范,成为文明的现代人。评分标准如下:

1、学校要求少先队员每天坚持佩带红领巾、学生证,每天按学校规定穿校服,秋装需将拉链拉上。学校将在每天进校时、早读时间和升旗仪式上、课间不间断进行检查,没按要求穿戴的每人次每项扣1分,体育课可以取下佩带红领巾、学生证。

2、穿戴校服、红领巾过脏每人次扣1分

3、经常洗澡、洗头,勤换衣物,身上无异味、汗臭、污垢;保持手的洁净,不留长指甲,指甲内无污物;

4、学校内请讲文明用语,不能讲粗话,注意仪表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能穿吊带裙(衫)、不能改校服裤脚成紧身裤或小脚裤、不能染发、烫发、穿拖鞋,每人次扣1-2分。

二、早读、午休(10分):

每天晨会时间各中队开展早读活动,培养学生读书的兴趣与习惯,评分标准如下:

1、早读、午休、自习时间教室内没有班干部或老师组织,乱哄哄、毫无组织纪律性的每次扣1-2分。

2、早读虽无老师在教师,但学生自己也能很好地组织早读,可不用扣分。

三、教室、包干区卫生保洁(20分):

教室及包干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保持课堂的清洁卫生。各班每天早晨、中午上学来、下午放学各进行三次清扫;每节课间派学生进行保洁;

保洁责任区包括教室内讲台、门窗、走廊、卫生工具的摆放。视情况干净与否可适当减分(1—3分),卫生标准如下:

教室地面 :地面要拖擦,无纸屑、杂物、积水、无明显灰尘积痕和其他污痕。

课时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是否干净。桌凳:桌凳放置规范、整齐、不零乱,无乱挪乱移现象。桌凳面上无灰尘和乱涂乱画,桌内物品整齐,无垃圾。

教室门窗、走廊、墙壁、屋顶:门、玻璃及窗框每天揩擦,无灰尘、蜘蛛网(擦窗以学生站在地面手上举能擦到的地方为止)。门口及所属走廊清洁干净,无泼水、垃圾堆积现象。 墙壁无积尘、无脚印、球印和污渍、没有乱涂乱画的痕迹),墙脚瓷砖擦干净。

黑板及讲台:黑板应每天擦洗干净,无粉笔头和粉笔灰积存,无乱涂乱画。讲桌面和桌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卫生工具放置:定点定位放置整齐,无破损肮脏的用具。不存放污水,应及时倾倒垃圾,存放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桶。

天花板及四角:天花板、日光灯、风扇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通知及布告张贴:定点定位张贴整齐,不零乱,无破损,美观大方。

整体效果:清洁、明快、协调、文明。

以上项目的评分,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

四、课间纪律(20分):

课间纪律由值日教师和大队部、学生会学生轮流负责检查,负责区域见《值日老师岗位职责的表一》,评分标准如下:

(1)乱写乱画墙壁(包括踏踢墙壁)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5分。

(2)故意涂、擦校内有用文字,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3分。

(3)在桌椅上乱涂写等扣1—3分。

(4)不爱护学校的绿化,践踏学校的绿化草地,采摘花草,攀爬树木,每人每次扣1分。

(5)毁坏其它公物,视情节轻重扣1—5分。

(6)课间在教室、走廊吵闹、尖叫者,每人每次扣1分。

(7)在课间走廊冲跑打闹,翻越楼梯、阳台者每人每次扣1—5分。

(8)使用不文明语言,讲粗言秽语,每人每次扣1分。

(9)不按要求上下楼梯,(走指定楼梯并上下楼梯靠右行),不私自乘电梯,每人每次扣1分。

(10)无理顶撞老师、值日干部,每人每次扣1分。

(11)有乱扔、乱倒、乱吐的行为,每人每次扣1到3分。

(12)不能带任何零食(尤其是一些有壳和外包装的食物)入校,带零食入校的,每人每次扣2分。

(13)不节约用水,用水完毕不关水龙头,用直饮水洗手、玩耍,每人每次扣1分。

(14)不节约用电,上午、下午及晚上离开教室不关灯,不切断教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以上情况每次扣1分。

(15)有主动做到“见到纸屑就捡,见到污迹就擦,见到乱扔就管,见到常明灯、长流水就关”的好事迹,表扬但不加分。

(16)在楼梯道和其他场所,能做到“轻声、礼让、右行”的班级,表扬但不加分。

五、出操(10分):

出操检查包括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检查两部分,每部分分值为5分。

课间操队列不整齐扣1分;有人喧哗不遵守纪律,每人次扣1分;被体育教师点名批评每人次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眼保健操没做为“0”分(上体育课的班级);不遵守纪律者,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值日教师可对两操表现不好的班级提出批评并适当扣1-2分,对出操情况好的班级可给予表扬但不加分。

六、路队(10分): 是否要排队

1、学校要求各中队去功能室上课必须集队放学。没集队行进一人次扣1分;

2、中午放学要集队放学,没有集队放学的班级视情节扣2-5分;冲楼梯、斜坡者(尤其骑单车冲斜坡者)一人次扣1分,校内不能骑单车,要推行。

七、安全:(10分)

有违下列安全目标的行为和现象者,一次扣除2—5分,情节严重者,引起家长与学校严重冲突,造成学校重大损失和有损学校声誉,按学校有关管理条例处理。

a)不能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不能在校园内外抽烟,不能带危险玩具如子弹枪、弹弓、激光射灯、金属制或有锋利尖端的刀枪等上学。

b)课间不要做危险的游戏,严禁在楼梯道和狭窄通道中拥挤,严禁坐在楼梯扶手上滑行,严禁串楼道、楼层、空教室和空功能室。

c)集会和做操要集队入场,要按指定的楼梯口上下楼,一律靠右行走。严禁拥挤,往下冲。

d) 不“强夺强要”、“欺凌弱小”,不在学校内滋事、打架、骂人等现象。

八、其他(10分)

不准带手机、电脑等贵重电子产品进校园,否则一人次扣2分

注:以上现象为日常学习、生活中可以预计到的好的和不良现象,仅为参考,值日教师要根据当日的巡查,灵活及时表扬在校园内出现的好的现象,对一些不良现象可适当自主扣分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5---10分。

班级养成教育评比细则

一、指导思想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校纪校风,关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促进班级文明班风的的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正确、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领导、德育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成的德育领导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文明班级评比工作。

2、学校少先队负责全校文明班级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

三、评比细则:

文明班评比根据每天值日教师和大队部日常常规检查为主要依据,对于各班出现的下列情况,大队部将酌情给予加分:

1、积极向学校广播站投稿,报道校园见闻;

2、积极、认真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能获得相关荣誉;

3、认真出版好每月一期的班级文化宣传栏;

4、积极创建教室文化,环境布置整洁宜人,具有育人功能,氛围温馨。

四、评比与奖励方法

(一)文明班每月评比一次。

(二)评比的数量:

文明班评比,都按班级数的60%评选,若出现并列现象,并列班级则以班级人数的多少决定是谁。

(三)由大队部颁奖。

(四)“文明班”的评比结果作为推荐优秀班主任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

本月若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重打架或造成较坏影响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则取消该班本月文明班评比资格。(重大安全事故认定由学校行政班子讨论决定)

学生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工作,强化管理从严治校,确保《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的贯彻执行,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奖励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五星好少年”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学校、班级每月五星级少年的评选;

6、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

二、惩处制度:

对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批评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志和学生手册上。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二)警告

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计入本人学籍表和学生手册。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6、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德育处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四)记大过

1、经记过后仍无效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

3、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4、学期旷课累计三十节以上者。

5、计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行政会讨论,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惩处学生注意事项:

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的办法。对学生的处分前后班主任、德育主任、家长都要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本学期有悔改的表现或有明显的进步,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奖励或惩罚学生,都须经学生评议、班主任提出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惩罚学生还应听取家长意见)后,送德育处报校长审批。

对受处分的学生应继续进行教育,不得歧视。处分满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学生,经过讨论和批准,可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知家长并予以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值日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日教师工作职责、上岗时间和具体分工:

各位值日老师,在值日当天要按表二分配的岗位、职责、地点到岗检查学生进、出校门时仪表、疏导学生高峰进出校门口时的交通、解决突发事件、放学到指定的范围负责清场等(即老师没有留堂、又没有参加训练、没有值日的在校内闲游的学生要求其马上离校回家),检查时加、扣分原则可以参考《千林山小学日常管理检查评分细则》。值日教师工作职责、上岗时间、具体分工见表一、表二:

*若遇特殊情况(如防流感需测体温等情况),值日教师上岗时间、地点以学校临时通知为准。

二、值日老师工作要求:

1、各值日老师上岗由当天值日行政监督,有事请和其他值日教师互相调配,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工作不负责。举例: 若A周一值日B周二值日,A有事请找B调换,若周一B值日迟到、缺席,则扣发B的岗位奖金,相关处罚与A无关。在早上最后一节课,值日教师要提前1分钟到值日岗位,值日老师当天若有早读、午休和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请自行调换。

2、值日教师值日当天要挂牌且不断认真巡视,提示学生在纪律、卫生方面的不良行为。上岗时间不准在办公室或教室备课、改作业和辅导学生,要做好各班纪律、卫生情况以及早操、眼保健操出操情况的登记工作.

3、学生纪律、礼仪的检查时间是学生进校后全天候检查、记录,卫生检查登记在每天早8:00到中午放学、午2:00到下午5:30放学后检查记录,各班不仅要及时打扫,并且在课间也要注意班级卫生的保洁。红领巾、校服的检查是进校后,校门口只做提示,不要在校门口登记录,以免学生不敢进校,发生危险。

4、下午离校前把自己和当天对应的大队部学生的检查情况填写到校务值日本上。登记情况不准笼统描述,对违纪的学生要查明是什么班级、什么时间、什么情况清楚登记,要避免出错(一定要如实登记),更不得在检查过程中做老好人,对不良情况视而不见。

5、严查安全:值日教师每天应以“安全”检查作为第一要务,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当天值日领导或校领导,能现场解决的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

6、当天值日老师的早餐请在7:30前完成,值日老师的值日实行单双周上岗,出勤考核一月一次,对于迟到、旷值的值日教师,学校门卫将做好登记,次月1日上交办公室,按学校考核制度处理。

上岗时间

上岗地点

上岗人员

工作职责

早7:30--8:00

整个教学楼及各班保洁区

B老师及大队部学生

巡查、登记全校各班早读、午休纪律养成情况,督促教室、清洁区卫生打扫及处理突发事件。

午1:30--2:00

早7:30--8:00

校门口

A、C老师及大队部学生

负责引导校门口的交通、学生上学的秩序、校门口车辆进出及处理突发事件,纠正学生仪表。

午1:30—2:00

早8:00-11:45

一二年级教学区及对应班级卫生包干区

A老师及大队部学生

1、检查登记各班级卫生打扫及保洁情况以及课间学生安全或其他不文明等情况。

午2:00-5:30

2、在三操期间巡视检查各教室是否关灯、关投影、关空调

(全天课间和三操)

三四年级教学区及对应班级卫生包干区

B老师及大队部学生

3、课间提示和规范学生的课间纪律,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学生课间串楼、攀爬阳台栏杆、私自乘电梯等不良安全行为。

五六年级教学区及对应班级卫生包干区

C老师及大队部学生

中午放学11:48—12:05(或者全校学生已经全部离校即可以)

校门口

A、B、C老师

负责校门口的交通、学生放学的秩序、处理突发安全事件,引导在校门口等家长的学生的秩序,不要让其疯跑

中午放学后(吃完午饭后)

一二年级教学区

A老师

督促仍未放学的老师、学生,检查登记各班级风扇、电灯、平台、空调是否关好

12:30-12:35

三四年级教学区

B老师

五六年级教学区

C老师

下午放学

4:40-5:00

检查一二年级教室和卫生包干区

A老师

检查并登记对应班级的班级卫生和包干区卫生打扫情况,风扇、电源、平台、空调是否关闭。

5:20-5:30

检查三四年级教室和卫生包干区

B老师

检查五六年级教室和卫生包干区

C老师

家长义工队管理办法

一、家长义工的目的(指导思想):

1、发掘和运用家长中的人力资源参与学校管理,丰富学校教育元素,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密切加强家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建立家校之间和谐关系。

3、满足广大家长及各界人士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丰富人生、回报社会的美好愿望,培育广大家长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风尚。

二、义工对象:

1、千林山小学在校学生的监护人。

2、富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育,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三、义工内容:

1、讲师宣传团:自己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或知识,愿意成为学校讲师成员,参与和协助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如教研活动、集会、参观访问、社区教育、学校大型活动等。)

2、义工护校队:安全护校,参与和协助校园安全管理,如值日监管、安全设施、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劝阻无证商贩,引导学生安全通过马路等等,协助学校大型安全演练活动等。

3、资源联络组:愿意联系社会各界人力、物力资源,为促进教育改革,促进家校和谐,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家长义工活动的原则:

家长义工活动始终是义务工作;始终是协助学校工作;始终是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以此为原则,形成千林山小学家长义工:自主组织、自我管理、自愿参加、义务服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互动双赢的局面。

五、义工要求:

1、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外出,有事要请假,值日时佩带标志并准时签到。

2、责任心强,乐于奉献,言行文明,态度热情。服务时态度要友善、热情、细致,认真履行义工职责,完成义工的工作内容。

3、乐于与其他义工、教师、学生交流,合作完成任务。

4、积极参加义工培训。

5、义务服务,以身作责,做好自己再教育孩子,遵守校纪校规,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学生做榜样;服装得体,不带无关人员进校。

6、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不说不利于学校的话。

7、服从义工站各种活动的安排。

8、平等相待 ,尊重他人。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9、及时向学校反映有碍学生健康、安全的不利因素,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六、千林山小学家长义工口号:携手千林 和谐家校

七、其他:

义工接受千林山小学当日值日负责人的领导。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千林山小学,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

教学管理篇

教研组工作制度

1、学校在安排课表时应结合上级教研部门的相关安排,给每个学科每周有半天的教研活动时间。教研活动时间,学校不应在课表上安排本学科教师上课。

2、每个教研组开学初必须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结合科组实际制订科组活动计划,原则上每周应开展教研活动。

3、教研组长主持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要有教师作中心发言,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气氛、有所得。每次教研活动必须做好记录。

4、科组的公开课、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原则上都应该在科组的活动时间进行,保证学校课表的稳定、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

5、学校对好的教研教改经验、总结或论文给予奖励。

6、各教研组要组织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地积极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开展教学改革,开展公开教学活动。每个教师必须自选一个专题加以研究,争取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学校招生范围由龙岗区教育局确定。

第二条 新生入学的编班工作,按平行分班原则,由电脑随机产生。分班名单一经公布,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

第三条 新生报到和接收学生转学时,教学处必须认真查验相关材料和计划生育证明,不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 教学处设专职学籍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办理学生的转学手续,管理学生档案以及其他与学籍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学生在学期间,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由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医疗单位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第六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写出转学申请,交班主任、年级组长签字。班主任、年级组长应认真审核学生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教学处学籍管理员呈报主任、校长审批,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出手续。

第七条 学校各年级均不得留级。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做好辅导工作。

第八条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义务教育法》,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学生或驱赶学生。对自动辍学的学生或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应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巩固率100%。

对因经济困难而可能导致辍学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年级组长和学校反映,学校将尽力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德育考核合格,参加深圳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学校发给由市教育局核验的《义务教育证书》。

第十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或者有突出特长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由德育处负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但不得开除学生。

学校对受处分的学生,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耐心教育,热情帮助,不得歧视。学生受处分后,经过一定时间的帮助和教育,确已改正错误的,可以撤销处分。

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负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学校为更好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规定开课,学校决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深化改革,向四十分钟要质量。学校以“轻负担、高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效果。

3、学校除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开足课程外,严禁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大面积补课。

4、改革考试制度。考试采用口试、笔试相结合,演算、操作相结合,全面衡量学生能力;学生成绩不排队。

5、严格控制比赛次数。学校不参加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严格控制各级、各科组织竞赛活动。

6、加强资料管理。学校严格控制各种资料的征订,非教育部门规定订购的资料,学校一律不准征订。

7、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学校坚决按照国家教委的规定作业量。(一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二、三年级课外作业量每天不准超过半小时;四年级课外作业量每天不准超过四十五分钟;五、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准超过一小时。)严禁以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

8、加强对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备课组工作制度

1、各备课组在开学初要依据本组教学实际制订好备课组工作计划,明确本组教学目标、科研目标、备课组发展目标以及教师个人发展目标。组长负责监督备课组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并在学期末进行总结,以便更好的推进本组教师的教学工作。

2、备课组必须做到二周一次集体备课,根据各备课组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并将时间上报到教导处。此外,各备课组视组内教学情况自行安排随机教学研究活动。

3、备课组集体备课由备课组长主持,教师应积极认真地参加集体备课活动,集体备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4、加强集体备课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每次活动都要明确重点,要有中心发言人。教师应积极支持备课组长的工作,主动承担任务。

5、参加集体备课活动,组内每位教师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要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熟悉教学内容,思考教学方法。

6、虚心学习,取长补短。集体备课时要尊重同事,畅所欲言,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同时备课组成员要把备课时的心得体会记录在册。

7、备课组集体备课要求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在“三定”基础上,根据自己教学的风格特点和教学对象编写好教案。

8、备课组要在学期初明确本组在教学时间中产生的问题,制订研究方案,组织开展教学实践研究活动,开展以解决问题为指向的校本教研活动。

9、备课组要加强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建立相应的教育博客,进行组内网络交流。

10、备课组要根据本组的教学实际组织相应的学科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1、备课组要做好各次教学质量抽测的阅卷工作,明确教学中的目标,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2、备课组要积极开展组内教师的听、评课活动,“发现一个亮点、找出一个不足、提出一个改进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能力。

13、备课组要做好每次集体备课的记录,每月月末上交教导处进行检查。此外备课组长要及时向教研组长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由教研组长汇总报告教科室,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集体备课操作指南

集体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集体备课就是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教材特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最科学的教法和程序,为优质高效的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为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促进以老带新,以新促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真正实现脑资源共享,学校特制定以下操作指南:

一、准备篇

1.备课组长要对集体备课活动负全责,认真做好教师考勤、活动组织开展等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时间和活动质量,切实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

2.教师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时参加每次活动,并按要求及时上交主备教学设计详案或修改后详案,不能及时上交设计或设计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未能完成整改者将通报批评。有事请假需经教学处批准,擅自不参加集体备课者,参照考勤制度处理,教学处将有专人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3.学期初由备课组长牵头,组织备课组成员集体研究并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和集体备课计划,初步确定集体备课分工,明确每次集体备课的主备人、备课内容、记录人等。备课组长将分工表打印发给组内每一位教师,并报教学处一份备查。

4.由主备人初备所分担的教学内容,并至少提前两天将主备教学设计详案、课件、补充资料等相应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给每个备课组成员。备课组成员可以在主备教学设计详案上进行批注,列出自己的困惑、疑问、补充等,为集体备课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过程篇

1.集体备课开始由主备人简要说明本次备课的任务、内容及时间安排等相应计划。

2.新授课:主备人分析教材,明确教学目标、重难点、教法等;提出整体教学结构设计及教学基本流程,并分析每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意图;提出板书设计、细节策略、课件应用、教具学具应用、练习设计、作业设计等相应设计或计划。其他参与备课者可在主备人分析后,对主备人的分析提出补充、修正或不同看法,通过研讨,力争达成共识,并确定一个或更多最佳流程。

3.习题课:主备人分析选题范围、依据、难易程度等,其他参与备课者可在主备人分析后,对主备人的分析提出补充、修正或不同看法,通过研讨,力争达成共识。

4.试卷评讲课:主备人分析试卷范围、讲评模式等,其他参与备课者可在主备人分析后,对主备人的分析提出补充、修正或不同看法,根据所教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形成个性化教案。

5.主备人在听取其他成员意见的同时对有价值的分析应做必要记录,为教案的后期修改做准备。记录人对整个活动进行记录。

三、成果篇

1.集体交流之后,由主备人综合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在个人初备的基础上用蓝色字体完善教案,并于集体备课第二日将修改后的教案向备课组成员共享。

2.教案提交可任选下面三种形式之一:(1)备课组成员在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过程、 统一结论的基础上,根据所教班级的具体情况,在主备人提供的教案上用红色字体进行个性化修改(必须有批注或有个人再探索,一样的教案视为不合格),至少于正式上课前一天将个人教案提交到备课组长的相应文件夹备查。(2)备课组成员在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过程、 统一结论的基础上,在集体备课前,各自书写教案,集体备课之日由主备人分析,各成员对主备人的分析提出补充、修正或不同看法,之后对自己的教案再进一步修改,至少于正式上课前一天将个人教案提交到备课组长的相应文件夹备查;(3)备课组成员在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过程、 统一结论的基础上,在集体备课前手写教案,集体备课之日由主备人分析,各成员对主备人的分析提出补充、修正或不同看法,之后对自己的手写教案用红笔再进一步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教案拍下来作为电子教案至少于正式上课前一天提交到备课组长的相应文件夹备查。

3.备课组所有成员应在授课后及时将本节的教学反思进行记录。

注:各种课型都必须进行集体备课并配有教案;集体备课以周为单位。

上课常规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

1.严格依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准时上下课,不私自调课、停课。上课期间不得无故中途离开教室,上课不允许携带手机进教室,更不允许接听手机,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下课不准拖堂。

2.预备铃响教师应立即前往上课的教室或其他上课地点,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活动情况,使其安静,一年级体育教师和在功能室上课的教师应到教室门口带领学生到上课地点。

3.上课的仪式全校应该统一。上课的仪式语言是:教师说“上课”,班干部喊“起立”,教师说“同学们好!”同学们回答“老师好!”,教师说“请坐。”下课的仪式语言是:教师说“下课”,班干部喊“起立”,教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们回答:“老师再见!”。

4.教师上课首先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学生缺课原因,如有必要应立即与班主任或德育处联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5.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不随便把学生拉出教室,不得对学生随意停课,不漫骂、嘲笑、挖苦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听课、议课常规

听课是教师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教导主任要带领科组长,聚焦课堂,研究高效的教学方法,实施有效的教学管理。对重点对象要跟踪听,对薄弱学科要重点听,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1、听课总量:校级领导、教学处正、副主任30 节;其他行政领导25 节;教研组长25 节;备课组长20 节;任课教师15 节;新教师 30 节以上。

2、听课人应按时到达听课地点,不迟到、早退。

3、尊重授课人的劳动,不在听课时议论或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4、听课使用统一的听课本,听课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有听课后记,抄袭他人听课笔记者应当受到批评处理。

5、认真参加评课,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议课,好的方面应该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不能搞“一团和气”或互相“挖烂疤”。

6、学期结束时,须把听课本交教导处保存。

公开课常规

根据各科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等,不断探索和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涌现一批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的有影响的骨干教师。

公开课的具体要求:

1、各科组确定公开课主题教学。

2、3年以下教龄的教师每学期上1节公开课,3年教龄的教师每学年上1节公开课。

3、公开课前教师复印好教学设计和教材内容于上课前发给听课教师,公开课后把教学设计和课件上交科组长,由教导处统一存档。

作业布置与批改常规

作业布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续,作业批改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一)作业布置

严格规范。各科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精选作业。作业的内容必须精选,习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业份量适中。难易适中。作业难易程度以绝大部分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为准。每天的作业要求学生在作业登记本上做好登记,教师可以用校讯通发短信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

(二)批改要求

1、对必做作业应全批全改。

2、批改作业应认真、细致、及时,对学生的错别字、病句及标点符号使用不正确的要纠正。

3、批改作业一律使用红笔。批改符号、评语要书写规范、工整,有示范性和启发性,严禁使用有伤学生自尊心的语言。

4、批改作业时,应记录学生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错误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针对问题和原因,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讲评和指导。

(三)作业检查

1、检查依据:学期初,语、数、英各科分年级上报作业的种类、名称,作业统一标准和格式。

2、检查方式:教导处每学期开展全校性的作业检查活动,平时会不定期地抽查。采用全班普查与个别学生抽查相结合、全部作业本普查与某项作业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记录在《常规检查反馈表》内。

3、重点检查项目:

(1)作业质与量。

(2)对学生的订正是否有后续批改。

教学常规检查的相关规定

一、教学常规检查的内容

1、备课本(教案) 2、听课本 3、学生作业(作业量、作业批改) 4、科组、备课组教研活动记录

二、教学常规检查的时间

对于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同事领导高度认可、家长评价高、教学效果好(考试测验总能在平行班级中名列前茅)的老师经本人申请、校长同意,可以免于教学常规的检查。教务处每学期可以定时或不定时检查老师的日常教学内容。

三、检查方法

1、教务处通知相关教师收齐相关受检查的内容到指定地点。

2、学科对应联系的中层干部、相应科组长、备课组长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检查相关常规内容,并做好记录。中层干部整理记录交教务处。

3、校领导抽查。

4、发还已经受查的教学内容。

5、教务处以书面形式通报当月检查情况。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通报批评;可以对相关老师温馨提醒;检查记录是老师外派教研活动、年度考评、职级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试工作常规

考试是检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和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重视考试工作,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具体工作。

一、考试的命题,应当与各科进行的教学改革紧密结合,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发挥好导向作用。试题应经过认真研究、精选,内容不得超过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难易适度。并注意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和理念,探讨多种考查形式,尤其注意采用能力考查形式,以利学生的发挥,也有助于促进学生重视能力的提高。

二、制卷应认真、细致,开印前经过认真校对。制卷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试卷丢失或试题泄露。

三、考试时,监考老师应遵守以下规则:

1、考试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试室分发试卷。

2、分发试卷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

3、分发试卷后,督促学生按要求写好班级、姓名,并进行检查。

4、监考时,严守岗位, 认真工作,不打磕睡,不随便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时一律关闭手机,不接电话,不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巡考或主考请假。

5、监考时,应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对舞弊的学生,应按考试规则要求处理,不得徇私舞弊。

6、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老师应认真清点试卷,填写好考场记录表。

7、监考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批评教育:

(1)虽在考场内,但并未认真监考的;

(2)未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的。

8、监考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处罚:

(1)因迟到或者旷工,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开始考试的;

(2)监考不认真,导致学生舞弊的;

(3)监考时睡觉的;

(4)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或者隐瞒不报、不记录的;

(5)擅自离开监考岗位,使考场出现无人监考的;

(6)监考时看书、看报或者从事其他与考试无关的工作的;

(7)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试卷遗失的。

四、考试过程中,巡考老师应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全程巡视,检查监考老师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科任教师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年级交叉流水评卷。严格按照试题的“评分标准”评卷,实事求是,公正评卷。

2、评卷结束后,认真进行质量分析。

3、及时发回试卷, 并进行讲评, 培养学生及时纠正解答错误的习惯。

4、注意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及时地做好学期、学年成绩评定工作。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相关规定

一、外出学习培训原则: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提倡教师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加强学习。

2.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或者转发的各类学习、培训、研讨、比赛通知,学校可根据文件要求,指定、选派相关人员参加。

3.对于社会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比赛、培训、研讨会等通知,学校视具体情况酌情选派人员参加。

4.选派人员的程序,由对应的相关处室提出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如外出时间在一天以上或所需费用在1千元以上需报校长同意。

二、参加外出学习培训教师的选定原则:

1.同一名教师两年之内参加省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外出听课学习,以课堂教学较优秀、有潜力的年轻教师为主,目的是使他们通过学习能快速成长,在以后的教学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3.专家培训活动主要以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等骨干教师为主,目的是加强他们对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引领作用。

4.为了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工作的创新精神,校领导、中层干部,可适当参加所负责工作的一些培训活动。

5.各相应处室一定要做好外出培训学习的备案工作。以学年为单位报办公室统一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公平公正。

6.外出培训选派“三个优先”原则:工作勤恳,履职认真,工作量饱满;教学业绩突出,在一些可以量化的考核中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比赛、科研成绩突出。

三、外出学习、培训教师的有关要求

1.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教师,外出前要自行调好课,或由相应处室协助安排好个人相关工作,且将调课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教导处备案。

2.派出市外、省外学习培训人员返校后需认真撰写汇报材料,在相应的科组内汇报交流(科组、班主任会等),并上交相应处室存档。

关于教师因公、因私外出调课事宜的规定

1、非法定原因请假外出,如家中临时有事、非学校安排的个人继续教育等,外出除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外,教师还需自己安排好调课等相关工作,并报教务处等部门备案(备案方式可通过Q直接发给教务处相关负责人),代课教师不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补助。

2、个人符合法定的因私请假,如婚假、病假、探亲假等;或因公外出请假,如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请假人尽可能自己安排好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如自己安排有困难,应持学校批准的请假条或校领导签字同意的出差文件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好该老师的工作;其他教师应服从教务处安排的临时代课工作。代课教师应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补助。

3、临时调课,临时增加工作量,是一项比较繁琐的工作,全体教师之间,教师和相关部门之间要相互体谅,努力营造“人人帮我,我帮人人”的和谐人际环境和“教师幸福发展”的校园环境。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标要求

1、全员培训

所有教师必须接受市、区培训(进修)学校的全员培训。教师一学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72学时,其中公需课18学时;专业课30学时;校本24学时,校本培训不能完成的,可以用专业科目代替。

2、新任教师培训

新任教师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必须参加以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主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确保每一届新任教师通过一年的培训,都能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3、教师学历进修

鼓励已具有合格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

4、教师在继续教育时,涉及非本专业的外出继续教育活动和校内教学工作有冲突,应服从学校内的教学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中层领导为组员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师训工作领导,保质保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2、依法规范和管理教师培训工作。把教师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评聘、晋级的必备条件。

3、按计划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行政领导在校本培训中的积极作用。

电脑室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电脑室由专职电脑教师负责管理。

二、电脑统一编号,学生上课一律排队进入电脑室,对号就座,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打闹或随意走动,讨论问题时声音要小,下课要有秩序离场。

三、不得在桌椅、电脑机器上涂抹、张贴。注意室内卫生,室内不准乱扔纸屑等杂物。

四、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得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应及时报告给上课教师处理。

六、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把非课程需要的光盘、游戏程序或其他软件带入电脑室使用。

七、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借出或开启使用。

八、用机完毕后,应按照规程关闭机器,关闭总电源,巡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九、每次使用完毕,须认真填写“电脑室使用登记表”。

十、电脑室应定期打扫卫生,做到整齐、清洁、无异味。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各班电教平台和设备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

二、保管电教平台的钥匙,每天上、下午上课前,打开平台,供上课教师使用,上、下午放学时,关闭教学平台总电源,锁好柜门。不得将钥匙交给其他人保管或使用。

三、协助教师在教学中正确使用电教平台,提醒教师在不使用时关闭教学平台。

四、监督本班学生不私自使用电教平台。

五、发现教学平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信息技术组。

六、各班的电教平台及设备,只能用于教学和学校安排的其他活动,任何人不得在课间使用平台听歌、打游戏。不允许任何学生使用未经教师检查、批准使用的软盘、光盘。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学校图书馆藏书供本校师生学习、使用,凡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均有权按本制度借阅图书。

二、教职工每人每次借书总数不超过4册,杂志不超过2册。图书借期为三个月,杂志为半个月,如因工作需要延期应前来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人应爱护学校图书,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在书上作记号、做答案,不撕页、剪裁,不污损书籍。

四、损坏或遗失图书的,可赔偿图书或按原书价的二至五倍赔偿。

五、珍贵、孤本图书、工具书,只限在阅览室使用、查阅,一律不外借。

六、每学期结束前,归还借阅的全部图书。

七、学生每人每次可借阅图书2册,借阅期限为2周。

八、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图书室。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赔偿制度。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只限本校人员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非本校人员带入阅览室。

二、本室的图书、资料、报刊等只供在本室阅读,不得借出。

三、室内图书、报刊、资料均实行开架阅览,阅后应自觉地放回原处。

四、爱护书刊,合理使用。不在书上作记号、做答案,不撕页、剪裁、污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章赔偿。

五、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得在室内聊天、喧哗,不随意走动。不带饮料、食品进入阅览室,不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丢废弃物等。

六、除笔和笔记本外,提包、私人书刊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七、学生上阅读课时,任课教师须陪同辅导,并负责室内的纪律与卫生。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只限本校人员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非本校人员带入电子阅览室。

二、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三、不得携带各种非法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如需携带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须经管理员的同意与登记。发现违规物品一律没收。

四、禁止把各种食品、饮料、污秽之物带入本室,凡带入本室造成机器污染者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损害严重者照价赔偿。

五、任何人不得在本室的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容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

七、不得随意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如发现携带者按偷盗依法给予惩处。

八、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不得删除机内资源和向机内拷贝信息,更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上网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十、使用机器时若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管理员必须做好上机记录,加强巡视检查。

网管中心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不准抽烟、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三、未经许可,不得携带提包、工具、电子设备等进入室内。

四、不得擅自在服务器上装软件或外部设备,不得拆装网络部件和更改配置。

五、不得擅自开关电源、空调和网络系统。

六、未经许可,不准在服务器上浏览网页、下载文件、运行各种程序,不准测试、调整服务器的功能和设置。

七、注意室内设备通风干燥,定期检查线路情况,防止短路和漏电。

八、工作人员离开,要检查门窗、电源开关和网络系统工作情况,注意防火防盗。

九、管理员要熟悉设备的使用。

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文印员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文印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二、文印员不得擅自同意他人操作机器。

三、速印或复印均须详细登记。

四、印制文件或资料,应从严控制印数,以节约纸张,防止浪费。为了加强年级合作,以年级为单位印制供学生使用的资料、试卷等。文印室不向任何个人提供纸张。

五、速印教学资料,非特殊或紧急情况,应提前一天送稿。

六、印制试卷、文件时,应妥善保管好底稿和印成品,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或阅读,防止泄密。

七、保持文印室的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使用实验室必须按实验室的排课计划进行。临时使用,须提前二天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实验室的设备均应标明使用操作规程,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三定”(即定人管理使用、定位、定期检查)。

三、实验前,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员进行预习实验,并协同做好准备工作。

四、学生上实验课前,任课教师或实验员除对学生讲解实验要求和仪器使用方法等入门知识外,还必须讲解安全要求和事故预防措施。

五、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严格按教师的要求、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不按要求和规程操作的,应当受到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受纪律处分。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六、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学生除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单外,还必须关电源,并按规定摆放好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台面及实验台周边地面上的杂物,经教师和实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七、进出实验室应有序,不得拥挤。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喧哗、打闹。

八、保持实验室整洁,严禁吸烟,严禁乱仍废纸、杂物等。

九、未经许可,不得将实验室的器材、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需要需借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实验员必须对每次实验进行认真登记,记录使用情况。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是教学仪器、药品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的安全和室内安静。

二、仪器、药品的添置、保管和更换由实验员负责。每学期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三、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均必须填写报告单,由实验员预先准备。教师使用完后,应及时送回仪器室。

四、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使用贵重仪器、易燃易爆品、毒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按要求保管和使用。

六、仪器药品应分类合理存放,做到整齐清洁,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报告单,记帐报损。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实验室内应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实验室危险品、药品管理条例

一、学校实验室因需要购进的危险品、毒品包括易燃易爆及对人体有严重伤害的物品,须由专人专柜保管,并将购置日期和数量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二、危险品、毒品管理的责任人及其职责按市公安局关于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实验室所存危险品、毒品只供教学使用,一切无关人员禁止使用,且每次取用危险品、毒品都必须把领取人、用途、数量、日期记录在案,即取即用,慎防散失。

四、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危险品、毒品库(柜)是否完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万一出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责任人并尽快作出处理。

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由专任美术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美术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定制度使用

三、美术室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要摆放整齐,并监督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四、进入美术室后,要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便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要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搬动美术教学物品。如因违反造成人为损失,将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由损坏者承担经济损失的责任。

六、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上完课后应及时清扫,保持良好的教学坏境。不使用时,关好窗,锁好门,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八、须认真填写美术室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情况。

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舞蹈(形体)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脱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二、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钢琴、镜子,不得坐在把杆上。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严禁在舞蹈(形体)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形体)室。

四、必须保持舞蹈(形体)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

五、舞蹈(形体)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六、非本室管理教师需使用舞蹈(形体)室,必须经本室管理老师的同意。

七、舞蹈(形体)课上完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须认真填写舞蹈(形体)室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情况。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须爱护音乐室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音乐室的一切设备、教具,未经管理员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室,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使用后须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

六、须认真填写音乐室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情况。

七、其他师生需使用音乐室的,须经管理员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合验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器乐室管理制度

一、器乐室由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爱护室内所有乐器及乐器附件。不准随便挪动。

三、使用乐器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否则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四、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

五、禁止在室内喧哗。禁止在室内打闹。禁止乱刻乱画。

六、室内所有设备和教学用具只供教学使用,不许挪作它用,一律不外借。

七、器乐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八、不准在室内做与器乐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九、使用器乐前要先检查乐器及附件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十、用完后,应整理好桌椅等物品。关好门窗。关掉电灯、电扇等。如失职造成损失,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乐器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帐物两相符。

十二、加强管理,做好防盗、防潮工作,确保安全。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的体育场馆的使用、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维护、保养,由总务处负责,体育场馆管理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校内正常的教学、训练、课外活动,使用场馆由体育科组负责安排、协调。

三、校外单位、个人使用场馆,首先需取得教务处同意,并填写场馆使用申请单,报校长批准,由场地管理员凭申请单安排场地。

四、体育场馆使用的管理由场地管理员负责。场地的卫生由管理员负责。

五、对损坏体育场馆设施的事故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罚款等处理。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管理员工作职责

1、器材管理员全面负责全校体育器材和运动场地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他体育用品一律入帐后使用,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帐检查。

2、对现有物资器材要定期清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变,搞好仓库卫生。

3、要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别是易损的物品和器材。

5、体育教学和训练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老师或体育委员负责借还,并做好记录,如有丢失,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6、凡需购置的体育器材,应有体育组保管室提出购置计划,经体育组审查,由校长批准方可购置,一般每学期制定购置计划一次。

7、加强运动场地的管理,严禁各种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场地,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对场地和场地内的器材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场地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筑器材。

8、保管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二、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2、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3、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4、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5、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6、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安全管理篇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

学校每周一召开行政会议,要通报和研讨安全工作。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隔四周要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和部署安全工作,特别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2、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安全预案。

3、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

4、学校教师例会安排教师汇报安全情况和安全小组成员布置有关安全工作。

三、安全办、班级安全会议

1、安全办、少先队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2、安全办每学期组织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安全办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副校长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4、班级结合班会、综合实践等课程,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

四、其他安全会议

1、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部署、检查、落实、解决各种安全议题。

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进行全校教职工的安全考核,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

为增强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我校全员育人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实施“首遇负责制”。

一、首遇负责制的内容

首遇负责制是指当学校教职工最先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校内外各种安全隐患、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生被敲诈勒索、殴打或其他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时,负有以下责任:

1、首先制止,帮助服务处理;

2、关系学生事件及时通报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年级组长,必要时向德育处或学校领导报告;

3、关系校舍、设备设施、饮食卫生、水、电、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4、必要时求助公安机关“110”;

5、对偶发病患或伤者立即送到校医室或医院就诊。

我校全体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

二、首遇负责制的要求

l、首遇责任人处理首遇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责任要负责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置之不理。

2、对涉及本人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

3、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必须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德育处报告,必要时拨打“ll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向相关处室报告,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必要时拨打“ll0”报警。

(3)遇到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敲诈勒索、殴打或其他人身受到伤害事件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德育处及时报告。如发现有学生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家长、班主任和德育处。

(4)遇到学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德育处。

(5)遇到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乱涂乱画、乱丢乱扔、损坏公物等不文明或不安全行为时,首遇者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班主任。

(6)遇到本校学生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首遇者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和德育处。

(7)遇到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时,首遇者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德育处。

(8)遇到偶发病患的学生,首遇者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校医室或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

(9) 遇到其它安全隐患负有临时处置和及时报告责任。

三、首遇负责制的落实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首遇负责制的领导。

2、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为落实首遇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本组教职工落实首遇负责制的具体要求。

3、奖惩办法:对落实首遇负责制好的处室、年级组、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首遇而不负责的教职工,将给予批评或辞退,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教师法》、《劳动合同法》追究相关责任。

防溺水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校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3、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防溺水教育,各班每学期出一期专刊(有关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的内容),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晨间谈话、国旗下讲话,要求班主任每星期五放学前利用一分钟时间强调学生不能私自去游泳,并要求学生在保证书上签名,在班上张贴保证书。每星期一早上利用一分钟时间调查了解有没有学生私自游泳。形成一种高压气势,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4、加强值周值日工作。值周值日老师要准时到岗,加强巡视。门卫要严格把关,下学期间,学生不准随意出校门。

5、充分发挥水库管理员或巡防员的作用,上下学发现同学下河、塘玩水、捕捉鱼虾或游泳,要及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每节课教师都要点名,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了解原因,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立即报告学校。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要主动与家长联系。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当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7、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年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是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组长:安全主任 副组长:总务主任

(二)定期检查时间:每月上旬(10日前)必须检查一次,不得推迟。

(三)安全检查人员:每处室检查由门牌标示“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抽查。

(四)检查内容与要求:

l、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人员管理是否到位。

2、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4、学校内及周边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娱乐场所、交通隐患等。

5、学校教学、生活设备设施(电器、供水设备、体育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松脱、损坏现象。

6、厨房食品采购、保管、加工是否符合规范,校医室药品是否过期,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

7、校园有无陷阱、枯树,有无蛇虫鼠蚁出没。

8、消防有无隐患,主要是线路有无老化、破损,食堂用电用煤气用油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逃生通道有无堵塞。教工宿舍电器、炉具、热水器、煤气瓶是否和符安全要求。

9、防盗方面有无隐患。防风、防洪、防传染病措施有无落实。

10、师生身体、心理、情绪、行为等有无异常。

11、检查结果都必须由责任人员签字,每月10日交安全主任,学校存档备查。重大的、特殊的安全隐患履行及时报告制度。

二、安全隐患报告

(一)上报范围:

1、校园内涉及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

2、影啊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

(二)受理部门:

1、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向总务处汇报,涉及教学安全的隐患向教导处汇报,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安全办(包括卫生医务室)汇报;也可以直接向校长汇报。

2、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班行政教师、学校保安人员汇报或向安全主任直接汇报。

3、校外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派出所、消防大队、卫生监督所等)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三)操作程序:

l、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各受理部门汇报。

2、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

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判断隐患性质、程度、填写隐患报告单,合理及时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

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在受理后1小时内向校长汇报。

校外安全隐患直接向学校安全办汇报,受理部门应及时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同有关方面通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七、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十一、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开展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

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色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组织“两法一条例”的学习, 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

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保护,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日常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要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心理、“两法一条例”的了解;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青少年的 心理特征,组织、指导学校以授课、团队活动、班会、校会、知识竞赛、演讲 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作为学校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 青少年伤害事故,答询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学校要将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要主动联系法 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 展情况,做好年度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要站在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认识和看待这项工作,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把工作做深做透。

落实责任。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社会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动脑筋,结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研究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结经验。要总结各方面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树立典型,为更深入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保安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时,在值门卫不得自行离开岗位。

二、值班时应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允许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值班室闲坐、聊天。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密切注意校门周边的情况,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允许未经同意的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接待来访人员时,应先问清事由,然后与被访人员或部门联系。经同意的,查看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四、尊重学校领导和教师,关心和爱护学生。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遇事冷静。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应耐心解释、说明,不得用不文明的方式对待任何人。

五、每个工作日的早上及下午上课前,中午及下午放学后相应时间段,以及有上级领导来校视察、重要客人来访或者有重要活动时,应在值班室外站立值勤。站立值勤时,应按军人要求,服装整齐,站姿良好,精神饱满。对出入校门的校级领导、上级领导、重要客人行军礼。

六、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气要亲切。尽可能向对方提供帮助,或作出解释。

七、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签字的放行条,无放行条的,一律不得允许其离校。放行条由门卫保留。

八、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严禁外来车辆占据安全通道和路口。

九、对运送物品出校门的车辆,应逐一检查。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处(室)领导或学校领导签字的放行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证保留在值班室备查。教师搬运私人大件物品出校门的,应由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放行。

十、认真记录值班时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以及接听的重要电话,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交班时,应将重要事项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十一、爱护和保管好器械和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上岗前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十三、熟悉校园内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地进行处理。

十四、对侵入校园的不法分子和危害师生安全的不法行为,敢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坚决制止,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妥善处理校园内的各种纠纷,避免事故发生。

十五、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

十六、接收报纸、邮件时,应认真核对,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电气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有关技术安全规定。

二、规范用电线路,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

三、楼龄超过十年(含十年)的,每年至少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或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更换。

四、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线路应在末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盘及控制箱应有明显标志。

五、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六、餐厅使用的管道煤气,煤气管道应固定,灶具不可紧邻可燃材料。每年至少对排烟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工作。

七、按规范要求设置避雷设施,每年必须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按规定完成检查和测试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二、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三、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具。

四、各种压缩气体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中禁止敲击和碰撞。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

六、节假日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各实验室要排出节假日人员值班名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

七、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认真作好水、电、门、窗设施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及水源,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专人管理。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食堂内部建设

1、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火、气体泄露引起的火灾。

2、工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龙岗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细节》等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及服务意识。

二、做好食堂内部管理

1、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堂;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卫生管理。炊具、用具要经常清洗,定期消毒。做到锅台、菜案、面案、机械设备保持干净;地、墙、灶、顶无灰尘;食堂内无鼠、无苍蝇、无蚊虫。

3、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健全粮食、蔬菜、调料、燃料等物品的采购、验收和领用制度。不买不合格食品、用品。

4、严格食物保管。要将生熟食品严格分开,防止感染;要防止合物变质、过期;要注意防毒防盗。食物不能使用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5、严格食品加工。按食品特点进行挑拣、浸泡、清洗、煮熟煮透;按规定做好试吃和食品样本留存工作。

6、要妥善保养、及时检修锅灶、冷藏库、锅炉、水、电、液化气管线及其他设备,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主管:校长

副安全主管:副校长

信息安全负责人:全体行政

二、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

信息系统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的总体方针,实现信息系统安全可控、能控、在控。依照“分区、分级、分域”总体安全防护策略,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管理信息网络分为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实现“双机双网”,信息内网定位为承载网络和内部办公网络,信息外网定位为对外业务网络和访问互联网用户终端网络。信息内、外网之间实施强逻辑隔离的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总体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持续、隐定、可靠运行和确保信息内容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防止因信息系统本身故障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和系统朋溃,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对信息系统发起的各类攻击和破坏,防止信息内容及数据云失和失密,防止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防止对外服务中断和由此造成的系统运行事故。

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原则:

1、基于安全需求原则。组织机构应根据其信息系统担负的使命,积累的信息资产的重要性,可能受到的威胁及面临的风险分析的安全需求,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确定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遵从相应等级的规范要求,从全局上恰当地平衡安全投入与效果;

2、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主要领异应确立其组织统一的信息安全保障的宗旨和政策,负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有效安全保障队伍,调动并优化配置必要的资源,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部门工作的关系,并确保其落实、有效;

3、全员参与原则。信息系统所有相关入员应普遍参与系统的安全管理,并与相关方面协同、协调,共同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4、系统方法原则。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识别和理解信息安全保障相互关联的层面和过程,采用管理和技术结合的方法,提高实现安全保障的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学校要加强机房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关: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机房岗位责任制;

3、配备技术防范器材,作好预防准备。

四、加强校园网络的信息监控:

1、我校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要害信息的监控。对以下信息要重点监控:

(1)煽动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法轮功”传单和收看“法轮功”等有关信息的;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对涉及上述内容的网络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删除关闭。

2、此外,还要对下列信息进行监控:

(1)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搞好机房“三防”教育:

1、学校机房的管理责任是:

(1)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国家网络法律进行审核;

(5)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6)发现有网络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色情迷信暴力宣传、传播网络病毒、危害他人通信自由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在机房建设中,要加强“防腐朽思想、防病毒侵害、防网络泄密”的“三防”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建设中,硬件建设是基础,应用是核心。学校应与服务商合作共同推出安全管理模块,过滤不良站点、查杀病毒、建立校园网防火墙,以保证整个校园网的安全平稳运行。

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追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学校、部门、科组或个人等。

二、负责追究责任主体事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统称为责任追究主体,包括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学校各级部门或各级领导等。

三、本制度适用于千林山小学全校,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五、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 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 书面检查。责令责任主体向上级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三) 通报批评。在部门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令整改;

(四) 一般处理。降低或扣除责任主体的月薪补贴,将事故写入年度考核中;

(五) 严肃处理。追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发生严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责令其赔偿事故损失、全校通报批评、降职处理、直至开除。

(六) 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六、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责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七、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八、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几技术规范,导致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及时,未对学校财产或声誉造成影响的;

(四)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的;

(五)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九、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学校财产或声誉带来一定影响的;

(三)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十、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学校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十一、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二)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的。

十三、责任主体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洞,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态度非常好的,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责任追究。

十四、责任追究过程采用层层负责制,下级责任追究主体对上级责任追究主体负责。

十五、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等。

十六、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由学校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及相应的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十七、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 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

(二)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 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四) 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十八、责任追究决定:

(一) 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责任主体所在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或上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直接决定。

(二) 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执行。

十九、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人事、财务、相对应的主管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一、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及职责

1.网站管理由学校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各行政部门实施具体新闻报道工作,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程序的编写和网站运行维护,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制作、审核。

2.网站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安全可靠。管理员每天二次进入后台查看各用户对信息的处理情况,及时清理不良信息和恶意代码。

3.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程序的优化和各板块信息的总审核以及管理用户的权限分配。

二、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特别注重宣传学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学术成果、推广示范作用。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科研成果,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

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校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教育政策及法规文件、教育文件。

4.教师培训讲座,家长学校培训内容,教子有方的经验介绍,学生教育的系列活动内容,学校每周工作安排,重要活动视频。

5.学校其它有必要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师生员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活动安排、活动结果通报等内容。

三、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学校各部门经学校同意组织的业务活动由部门收集、编辑、审核后,发布稿件由网站管理员录入发布。

2.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部门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方可发布。重大活动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不得迟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

3.各部门开展的校内活动信息,由各部门组织撰写文稿,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需要上报区教育网发布的内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发布。

四、信息发布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注销登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规定的各种信息。

4.所报发布的图片新闻,图片要求质量高,主体明确,色彩鲜亮。原则上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分辨率不高于800*600,格式为jpg,视频素材为分网络流媒体,每个文件不得超过50M,发布的程序或附件大小不超过30M,保证页面打开的速度和浏览效果。在网页发布和素材上传时如果发生页面错误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及时处理,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5.个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发布后台发布管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强行登录网站管理员后台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宝安区教育城域网络中心与信息安全监控中心(以下简称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宝安区各个中小学、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三章 网络系统维护

第五条 需要接入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向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六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内部局域网的IP地址由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申请与使用IP地址,应与登记的联网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八条 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系统管理员每日定时对机房内的网络服务器、各类生产经营应用的数据库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并填写《管理员维护登记表》〔附录A〕记录各类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相关事件。

第十条 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信息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并如实将异常现象记录在《管理员维护登记表》〔附录A〕。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内容记录在《网络问题处理跟踪表》〔附录B〕上。部门负责人要跟踪检查处理结果。

定时对相关服务器数据备份进行检查。(包括对系统的自动备份及季度或年度数据的刻盘备份等)

第十一条 维护Internet 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第四章客户端软件维护

第十三条 按照人事部下达的新员工(或外借人员)姓名、分配单位、人员编号为新的计算机用户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等。

第十四条 帐号申请,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信息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OA的ID和邮箱。如需使用专业软件(如财务软件等)则向财务主管申请,由财务主管分配权限和帐号密码,信息管理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第十五条 帐号注销: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生产经营专用软件等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信息管理人员核实并将该记录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以及拿到人事部门的员工离职通知单,方可对该离职人员所用的帐号信息删除。

第十六条 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因房屋调整确需移动或增加信息点时,应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调整,并及时修改“网络结构图”。

第十七条 为客户机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通知和协助网络用户升级防病毒疫苗。

第五章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管理

第十八条 系统及平台软件采购

(一)由信息管理员提出相关系统软件的采购及升级申请,填写《软件引进、升级审批表》〔附录C〕,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

(二)应将原始盘片、资料、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归档案保存,以备日后查询等。

(三)应办理软件注册手续,并将软件认证号码、经销商和技术支持商相关信息填入《软件信息表》〔附录D〕。

第十九条 系统、平台软件的管理

(一)信息管理人员负责软件的安装。

(二)信息管理部门保存和使用软件的复制盘片,也可根据需要从档案借出原始盘片,复制相关资料留存使用。

(三)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载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相关补丁程序,并与原系统进行配套管理和使用。

(四)信息管理员负责将软件商信息记录在《软件信息表》〔附录D〕,就软件技术问题与软件商联系,并负责软件的升级。

第六章 安全运行管理

第二十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和各所属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第二十一条 建立电子设备运行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关键设备应有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并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安全审计、分权制约等功能。

第二十三条 对会影响到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的硬件设备或软件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 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的口令必须使用强口令,由专人掌管,定期更换。

第二十五条 业务信息系统应严格控制操作权限,原则上采用专人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对数据库的维护不允许通过外网远程登录进行。

第二十六条 接入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信息系统的所有服务器和计算机均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计算机全部安装和使用网络版防毒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禁用或卸载,并设置好定期升级和杀毒的安全策略;

(二)对新购进的、修复的或重新启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预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三)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及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如工作需要使用共享目录,必须做好有关防范措施;

(四)在接入Internet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附件;

(五)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拔掉网线,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

第二十七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及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如发生严重的网络中断故障,应按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

第八章 数据管理

第二十八条 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数据(主要包括数据字典、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网管参数、硬件配置及其他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并定期核对,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

第二十九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业务数据必须设置在线定时自动备份策略,必要时应采用双机备份。

第三十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重要业务数据必须每年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实行集中存储和异地保管,保存期至少2年。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三十一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业务数据不得随意进行数据恢复,因数据丢失或故障确需恢复的,应由系统管理员报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 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发布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以保证教育城域网监控中心信息系统无泄密事件发生。

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我校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提高我校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单位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消防安全知识辅助教材,纳入单位有关教育课程并督促实施教育、培训,保证单位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两个课时。

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对我校全校师生、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内容;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单位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四)特殊工种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五)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安全办统一负责办理,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五、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要求:

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部门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2、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以及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3、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5、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安全办,补充灭火器材。

六、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应按照相关标准每月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的管理,明确驾驶员职责,调动驾驶员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车的安全、正常使用,现做如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的任务

1、保证学校领导的公务用车;

2、保证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以及学校礼仪接待的公务用车;

3、保证教师公务用车、学校急重病人的运送和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的营理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管理,司机在不出车时,安排适当工作(校内大屏幕管理、录播工作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申请,经办公室批准方可出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作为司机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的依据;

2、公务用车要按学校的规定的位置存放在校园内;

3、司机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司机和学校承担各自的责任。

4、校车修理必须按上级规定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校车需要修理时,校车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并在维修前需报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汽车修理时,公务用车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汽车管理档案》的有关内容。

5、正常维修外,校车驾驶员对公务用车应坚持出车前检查,回校后保养的措施。

三、公务用车司机的管理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身体不适宜驾驶须先行说明和请假、保证出车安全。

2、校车用油必须使用统一用本人公务卡到加油站加油,每月报销一次路桥费,报销由主管领导核实行车记录;

3、司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发工资、辞退等处理。

A、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经过核实的;

B、虚报路桥费用、维修费用的;

C、虚报出车任务的。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向监护人通报

l、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其监护人。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其监护人。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向科任通报

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在第二周内书面呈报校医室,校医室做好全校统计,第三周内向各相关科室传送。

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三、科任向班主任或安全主任校长通报

l、发现学生未正常上课的,应向班主任通报。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立即向现主任、校医和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同时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

3、发现学校建筑或设备设施有安全隐患的,应向安全主任通报,并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四、校方向家长和上级通报

班主任、安全办、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同时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比较严重的事故,校长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至2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六、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关于因特殊天气需要停课的相关工作预案

如遇特殊天气,需要停课,为保障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物安全,制定预案如下:

一、根据气象预报或上级通知,如遇特殊天气时需要停课,由德育处统一发信息(校迅通)至全体家长和教职工。

二、停课消息发布时,如果是上课期间,由德育处请示校领导后决定放学时间。德育处组织放学,全体行政、教职员工服从调配。学生离校后,校级领导、值日行政、安全主任仍应坚守岗位,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后,应至少留下一名行政值班。

三、停课消息发布时,如果是非上课时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校领导、值日行政、安全主任也应该到校,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全体教职工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安全主任通知门卫,及时妥善安置到校学生。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后,应至少留下一名行政值班。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值日行政、值日老师、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2、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四、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月举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五、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总务管理篇

千林山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提高学校理财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校长对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任,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务管理工作;学校费用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经费制度。学校校长及行政领导必须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财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能和正确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政策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财、物进行全面科学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五条 保障员要做好财务日常事务工作,落实认真、仔细、严格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抵制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做好算账、对账、报账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 报账员要落实当天现金当天存、财务室保险柜不得有万元以上现金过夜、三个月清理一次借款等常规,总务主任要定期检查学校备用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报销手续,关注会计报表(暂付项目),每月检查收款收据和存专户回单,签名留字。坚持单位财务专用章与学校法定代表人章相分离。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七条 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八条 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事业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和省市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九条 学校依法使用区财政局规定的收费票据,保证票据如实填写,印章齐全。

第十条 学校接受捐赠应按《深圳市学校(园)接受自愿捐赠的办法》规定执行,加强对接受资金和财物的报批、入账、登记等管理工作;捐赠者没有明确使用意向的,原则上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的各类收入要及时收存入账,纳入财务管理体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错收。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代管费坚持“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管理。属于缴纳财政专户的,须及时缴纳。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学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是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规章制度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专款必须专用。

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举借债务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总务主任和报账员应及时关注应收及预付款项,并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分离,财务章、法人章分离,每月末总务处人审核当月保障单据并签字等制度)、经济责任制度(强化经办人、使用人、管理人的经济责任等)、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凡属重大建设工程、重大财务事项、食堂收支核算、学生收费等均需及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公开)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开支预算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财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财务计划、预算,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支持和促进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财务开支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原则是:按权责审批,总务主任负责审核签字,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报账人员须严格按财务法规制度办理一切经济往来业务,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符合财务法规制度的付款和结算。

第十七条 公款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一律要填写借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发意见,校长审批方可借支。借用现金应在工作完成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结账。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支。

第十八条 报账人员定期到政府财务管理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报账(每周1到2次),并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 各部门、学科日常采购实施主管部门申报制度,填写申请单,部门主任签署意见,校长审批后由申请部门或总务处落实。

第二十条 学校重大项目的实施,由评标小组落实。评标小组成员由教师、工会、党团、行政、学科等代表组成,负责对学校重大项目的审核、监督、落实等。

第四章 结余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结余按照《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深龙府办[2005]91号文件《关于龙岗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专项结余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另行安排使用;一般结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发展教育、保障教学的物质基础。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二、通用设备;三、专用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档案;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四条 校长对固定资产管理负有管理责任,总务主任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的组织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务室、保管室和使用部门三方共同参与。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部门的负责人为其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使用个人为其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管理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有管理和使用所属固定资产的权利,也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财务室和保管室按统一分类标准分别设置账卡电子化管理,其中财务室以价值管理为主,保管室以实物管理为主,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及保管,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对,坚持每学期末盘点一次,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员领用或内部调拨固定资产时应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相关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应及时通知总务处(保管室)。

第二十八条 每年十一月份为固定资产清查月,财务室应会同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对工作,并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闲置浪费,是否需要报废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学校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按照《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和处置固定资产。

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的财务人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需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转让需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2011年8月30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有抵触,按国家、政府及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龙城街道千林山小学总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修订)

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均为学校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或自行处理。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并负责保管帐目。

三、各处(室)的家具、办公设备,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并登记、造册,学期初由总务处和使用人(部门)共同核对,学期末复核。增加、减少、转移上述资产,须报总务处批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同意,未在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非正常损坏或遗失的,由班主任、专用教室(场所)的负责人赔偿。

四、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等消耗品,由总务处建立进出库帐,建帐人与物资保管员按月填报物资进出库报表。需要补充的,由物资保管员提出请购计划。需新购的,由请购人提出请购计划。请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五、采购的物资,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先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方可发放。

六、领用或发放消耗性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学校统一发放物资,由总务主任签发出库单。领用物资,由领用人填报领用单,计划内的,由总务主任审批;计划外的,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物资保管员凭领导审批的发放单发放物资。

七、总务处财产管理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认真做好物资的发放工作,严禁违归操作。学期末做好库存物资盘点工作,做到物资进出情况与库存情况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若有差错,应查明原因。原因不清的,由保管员赔偿。

八、总务处应经常检查校舍、家具、水电设备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财产保管员、水电工应每日巡查,发现问题或故障,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及时安排维修,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师生生活的正常需要。

九、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学校财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对外协议、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千林山小学对外协议、合同法律管理,减少协议、合同履行的纠纷,防范控制协议、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千林山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对外协议、合同法律审查制度,是指千林山小学对外签订合同前应由专业部门对协议、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千林山小学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

第四条、执行机构

1、合同执行部门参与合同洽谈过程,根据洽谈结果草拟合同文本,是合同文本的起草机构;

2、总务处是合同文本的审核机构和格式合同的拟定机构。总务处根据合同执行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含合同附件)和相关背景材料进行审核,执行部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专业部门应当进行提示或说明。

3、总务处负责合同评审,必要时可根据《合同管理制度》提起合同评审会议。

4、总务处对协议、合同相对方资证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总务处只负责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文本的书面审查。

第五条、合同有效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审查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其工法人营业执照,以确定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对于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审查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以确定其是否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名义签约。

3、对自然人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是否依法独立签订。

4、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1)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获得法人书面授权不能作为保证人。

5、对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审查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是否超出代理期限。

6、对特殊行业的当事人的审查。应要求其出示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二)合同形式的审查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

2、订立合同时,除即时交易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经领导批示可以采用报销程序外,其余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紧急情况或条件限制外,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内容的审查

1、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周密性审查应按照合同的性质,审查是否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

(7)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的约定须注意合同的公平性。除违约责任外,为避免产生争议后出现损失,应当设置其他的保护性条款。合同标的额比较大,履行周期比较长的,可以考虑设置定金条款、履约保证金条款、抵押、质押等,从而减少风险。

(9)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诉讼管辖地点应力争作对我公司有利的约定,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四)合同订立程序的审查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

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及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合同可操作性的审查

(一)文字、词句应当规范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要避免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原则,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虽对各方的义务作了详细规定但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合同虽规定了损失赔偿但没有计算依据,整个交易程序不清晰,合同用语不确切等等。

(二)合同应当公平权利义务的约定要具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相对平衡,不能显失公平,合同稍有不公,不在此限。

第七条、合同结构的合理性审查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审查合同中,力求合同整体框架协调、各条款功能互补,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和歧义。审查合同时,首部一般应当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等;合同主体部分在对合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等合同必备条款进行叙述后,应采取专章的形式对各方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其后应各方的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条款应放在合同后半段或以“一般规定”作单章叙述。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一般应放在合同结尾。

第八条、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起草,并经学校行政会办公会讨论批准生效后予以公布,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物资采购及报销制度

物资采购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物资必须事先经过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决定采购。未经批准而采购物资的,一律不予报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购人或决定人负责。

二、学校常规物资的采购由总务处根据常规、工作需要及库存物资盘点情况提出计划,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审批之后办理。

三、临时性物资采购及报销程序:

请购人填写请购申请报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安排采购→保管员(或使用人)验收、入库→到财务室报销

(一)请购人请购物资,应详细填写《物资请购单》中的各项内容。请购人所在年级或科组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应对请购人提出的请购物资的数量、用途、标准进行核实,签署具体意见,分管副校长应对请购情况进行审核。

(二)经批准的请购申请,由总务处负责采购。专门物资的采购,由请购人或请购人所在年级、科组或部门派人与总务处采购员共同采购。

(三)采购较大数量或金额较高的物资,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非唯一供货点的物资之采购,必须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相同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之供应商。

(四)物资采购之后,采购人将物资交仓库保管员验收。物资保管员应对采购员、请购人所购物资进行认真的验收,对照请购单、发票,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检查货物的质量。验收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在报销单上签字。无物资保管员验收签字的,不予报销。

(五)总务处接到经批准的请购单后,应尽快安排采购,非特殊情况,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请购人提供请购的物资。

(六)非紧急情况,请购人申请采购可在本地购买的物资,应提前三天递交请购单,需在特区内或深圳以外地区采购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四、因公出差在外,遇有工作需要而在本地无法购置的书籍、教学物资等,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直接购买。数额较大的,应报告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五、采购物资必须要求供货人开具正式发票。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

关于教室空调使用与管理的规定

为改善学生学习环境,学校给所有教室装配了空调。为提高空调的利用效率、节约能源,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请全体同学及班主任遵照执行。

一、各教室空调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拆卸、移动和随意调整空调,各班级要切实爱护空调设备,如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树立爱护空调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各班级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反馈。

三、空调使用不能随意开关,各班主任要安排专人负责空调遥控器的管理,要根据气温变化合理使用,空调开机运行后不得再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体育课、课间操及其它教室无人情况下,务必关闭空调。注意节约用电。学校将对各教室空调使用与管理是否到位情况定期抽查,及时反馈。

四、空调温度夏天应设定为26℃左右。设定温度与房间现有温度差过大空调的效能反而降低并会大幅增加能耗。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会容易感冒,影响身体健康。

五、为不影响空调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各班级在打扫卫生时最好拖地,扫地前必须先洒水,防止灰尘堵塞空调过滤网。

六、本规定自2016年5月3日起执行。

水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是学校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水电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满足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需要,定期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使用者不得自行变动、拆装水电设施。私自变动或拆装的,除令其还原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三、水电工应加强对学校水电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生影响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恢复正常。确属一时难以修复的,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主任。定时查抄教职工宿舍水电表,将教职工用水用电量报财务室。

四、班主任为本班教室电器管理的责任人,年级组长为本年级教师办公室电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办公室电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功能室、专业场所的管理人、使用人为本人管理或使用的的功能室、专业场所电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堂主管为食堂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清洁工为本人分工清洁区范围内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五、全体师生均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不开长明灯,不放长流水。发现公共场所的水龙头未关或白天发现照明灯未关时,应主动关闭。放学、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学生不在本班教室上课时,应将电风扇、日光灯、电教平台关闭。空调耗电量较大,应合理使用空调器。

六、食堂应加强对水电用量的控制,严禁长流水和机器、设备空转现象。

食堂卫生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和“一留样”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经龙岗区中心医院或人民医院健康检查,确认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加工前,应对待加工的食品认真清洗。

五、饭菜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要求,防止夹生和加工不彻底现象的发生,防止污物落入饭菜之中。工作人员不在工作时吸烟、面向饭菜说话。

六、加工后的饭菜,应妥善管理,防止污染。妥善处理剩余饭菜,不将变质饭菜给师生食用。

七、搞好饭厅、加工间和周边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八、严格执行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防止疾病传播。

九、发生食物中毒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保留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餐厅管理制度

一、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管理人员,自觉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就餐秩序。

二、文明就餐。不在餐厅内喧哗或敲打餐具,不在餐厅内酗酒。就餐时,不得脱鞋、将脚架在凳子上。就餐后,自觉地将餐桌上的饭菜收走,并用纸巾擦干净桌面。不随地吐痰、乱倒剩饭、菜,不乱扔纸巾、饮料罐、果皮等杂物。使用公用餐具的,用餐后应将餐具放在指定地点,禁止将餐具带出餐厅。

三、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严禁在餐厅内乱涂、乱画、乱张贴,严禁在餐桌餐椅上用锐器刻、划。

四、勤俭节约,杜绝浪费。适量使用纸巾、牙签,洗手、洗碗时,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好水龙头。

五、1.早中晚就餐时间,7:30—8:10,11:30—12:20,5:30—6:20,请大家按时就餐。2.学校饭堂原则上不允许外带餐,禁止带餐具到办公室就餐,倒剩饭菜时,如有勺子、筷子等掉到剩菜桶里,请捡起放回到餐具篮。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2、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3、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30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2米内,按30W/10~15 m2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消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5、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7、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法,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9、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格式并记录。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食品留样制度

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 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 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7、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注:此制度汇编经第一届教代会第三会议(2017年11月22日)审议投票通过。